真没料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顺利,查韦斯心想。毕竟,这跟他们原先都是士官很有关系。但是,把这件事办得这么利索,把每个人的分工搞得这么明确,而且一点没有浪费口舌,组织者一定非常精明能干。在他们这个班里,有一名作训军士协助拉米雷斯上尉计划。还有一名来自特种部队、刚刚完成武器训练、表现不错的卫生兵。胡利奥·维加和胡安·皮斯卡多以前都当过机枪手,现在使用班用机枪。他们的无线电兵也很不错。这个小分队里的每个人都完全符合各自岗位的既定要求,每个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而且都佩服其他人的本领,特别是在多项训练之后,彼此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艰苦的训练生活使他们增强了自豪感,增进了相互了解。刚刚训练了两个星期,他们就能像一台机器上的各个部件那样非常默契地磨合了。查韦斯在突击队员学校受过训练,被指定担任尖兵兼侦察员。他的任务是在前面搜索探路,悄悄从一个隐蔽点移到另一个隐蔽点,并注意观察和倾听,然后向拉米雷斯上尉报告。
“他们在什么地方?”拉米雷斯上尉问。
“在前方两百米处,就在那个拐角上,”查韦斯低声答道。“共有五人,三个睡着了,两个没有睡,其中一个坐在火堆旁边,另一个端着冲锋枪在火堆周围走动。”
即使在夏季,山区的夜间也有几分凉意。明月当空,远处传来丛林狼的吼叫,不时可听见鹿在树林中穿行的沙沙声。除了远处有飞机飞过外,一点与人有关的声音都没有。清彻的夜空能见度极好,虽然他们每人都配发了夜视镜,但根本用不着戴。山区空气稀薄,头顶上稀疏的星星毫不闪烁,但明亮得如同一盏盏固定的、分散的灯。要是平时,查韦斯一定会注意这美好的夜景,但今夜他们是在执行任务。
拉米雷斯和班里的其他人都穿着比利时制的四色迷彩服,脸上用油彩(军队里不用化妆品这个词)涂得一块一块的,与周围的环境极为相配,就像威尔斯笔下的隐身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适应了夜间行动,黑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人是白天活动的生物,在白天,人的感官、本能、聪明才智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而在夜间,它们的作用往往小得多,这是生物钟制约的结果。但是在这个班里,人人都经过严格的特殊训练,个个都是夜老虎。人们往往害怕黑夜,即使与大自然密切接触的印第安人也害怕黑夜,他们几乎从不在夜间作战。在夜间,他们的营地周围连岗哨都没有——这就使美国陆军发展了极其有用的作战原则——夜战。点燃篝火,一方面是为了取暖,一方面是为了有亮光好看见东西。但这一来视力范围就缩小到只有几英尺了。如果适应了黑暗环境,人的眼睛是可以看得相当远的。
“就五个人?”
“是的。我数过了,长官。”
拉米雷斯点点头,然后打手势叫两个人前进。又悄悄下达了几道命令以后,他就和另外两个人一齐摸到右边去控制这个营地的制高点。查韦斯返身回去。他的任务是干掉哨兵和在火堆边打瞌睡的那个人。在黑暗中悄悄行动,要比进行观察困难得多。他知道,在黑暗中,人的眼睛比较容易发现移动的物体,而不是静止的物体。每移动一步,他都得十分小心,要防止脚下踩滑或踩断东西而发出响声——人的耳朵灵得很。要是在白天,他的动作看起来一定滑稽可笑。但是要想不被发现,就得付出代价。最难的是,他的移动速度太慢,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耐性都不够,他也不例外。为了克服自己的急躁情绪,他还专门练过呢。他简直是在蹲着往前挪。他端着枪,枪口朝上,随时准备应付不测。他越往前挪就越紧张,所有的感官全都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就像电流通过了全身。他慢慢地向左右两侧转头,目光从不停留在某一个地方。他知道,在夜间,如果老盯着一个东西看,几秒钟以后就看不见它了。
突然,查韦斯感到有情况,可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他停下来,朝四周看了看,特别注意左侧有什么动静。三十秒钟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这才第一次想到使用夜视镜。算了,免了吧,也许是一只松鼠或是别的夜间觅食的小动物,一定不是人。黑暗中,谁的动作也不可能像轻步兵的这样轻。他暗暗笑了笑,继续往前挪。几分钟后,查韦斯进入一棵老松树后面的位置,呈跪姿隐蔽下来。他打开数字显示手表的表盖,注视着绿色表面上的数字在慢慢接近预定的时间。那个放哨的仍绕着火堆不紧不慢地走着,从不超出三十英尺。他尽量避开火光,以保护夜间的视力,但是来自岩石和松树的反光大大地影响了他的夜视力——他曾两次对着查韦斯的方向看过,但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时间到!
查韦斯端起MP-5,把一发子弹送进了目标的胸部。对方一个踉跄,捂住胸口,惊叫了一声,随即栽倒。查韦斯的枪只发出轻微的金属撞击声,就像一个滚动的小石头碰到另一块小石头时发出的响声,但在这寂静的山区之夜,那声音依然十分清晰。在火堆旁打瞌睡的那位听到了响声,不过没等他完全转过头,就被撂倒了。查韦斯瞄准一个睡着了的,正要开枪,胡利奥·维加的班用机枪的响声惊醒了他们。那三个人还未站起身,就“丧了命”。
“你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那个“死了的”哨兵问。蜡制的子弹打中胸部本来就疼,加上这是突然袭击,他感到疼得厉害。他站起来时,拉米雷斯和全班其他人都已进入了营地。
“小伙子,干得很好,”声音从查韦斯身后发出,接着,有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大吃一惊。那人走过他身边,走进营地并对他说了声:“来呀。”
查韦斯的心怦怦直跳,他跟着那人走到篝火边,关上枪上的保险——虽说是蜡弹,打到脸上也会伤着的。
“应该说这次行动很成功,”那人说,“干掉了五个,对方根本来不及还击。上尉,你的机枪手的警觉差了点。我要是摸过来,那就很容易得手。有一支自动枪声音太响。我本来想再走近点,不过——我想那块岩石你倒是可以利用的。好了,不谈这个了。是我的错。我们不可能老有机会选择地形。你们的接敌策略很不错,接敌动作也很出色。你的这个尖兵不简单,差一点就发现了我。”最后这句话在查韦斯听起来很有些赞赏他的味道。
“你这家伙是干什么的?”查韦斯轻声问。
“小伙子,你还在玩玩具枪的时候,我就干上这一行了。而且,我还会欺骗敌人。”他举了举手中的夜视镜。“我小心地择路而行,你一回头,我就静止不动。你听到的是我的呼吸声,你差点就赢了我。我当时想,这下完了,演习要被我搞砸了。哦,我叫克拉克。”他把手伸了过来。
“我叫查韦斯。”中士握了握他的手。
“你很棒啊,查韦斯。是我近来见到的最棒的。我特别欣赏你走路的动作,像你这样有耐性的不多。当初我们应该把你调到第三特种作战大队。”这是克拉克对别人的最高评价,他很少这样评价人。
“那是个什么单位?”
克拉克掩口一笑。“那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别操这份心了。”
克拉克走过去看查韦斯“打死”的那两个人。他俩都在揉搓着防弹背心贴近心脏的部位。
“你枪也打得很准。”
“我们大家都能做得到。”
克拉克转身看着查韦斯说:“记住,要是真干,情况就很不一样了。”
查韦斯听出他话中有话。“那我该怎么办呢,长官?”
“真干起来就不容易了。”克拉克看见其他人都在往火堆这边走来,就像老师指导高材生一样对他说:“第一,你得把它当成是训练;第二,你得记住不能出差错。你得记住该听哪个方向,因为每一分钟情况都在变化。你的直觉很好,小伙子,要相信自己的直觉,这能救你的命。如果感到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可能就是真的存在什么不对劲的情况了。不要把它与害怕混淆起来。”
“哦?”
“真打起来,你可能会有些害怕,查韦斯。我过去就常这样。多想想这是玩真的,慢慢儿你就会习惯的。这对你只会有利,不会有害。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不要以为承认真打起来自己会害怕是什么丢人的事。在印第安人当中,有一半问题都出在怕承认自己害怕。”
“长官,我们的训练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我还不知道,这事不归我管。”克拉克总算没把自己的怨气流露出来。他们的训练目的一定不完全像他自己想象的那样。里特很可能有什么别的意图。对克拉克来说,最使人烦恼的莫过于顶头上司太精明。
“不过,你会跟我们一起干的。”
好精明的小伙子!克拉克想。当然,是他自己提出要到这里来的,但是他意识到,这个要求是里特鼓动他提出的。克拉克是局里干这种事最合适的人选。政府机构里像他这样经验丰富的人不多了,再说,其中大多数人和他一样,年龄都偏大了,不大适合干这种事了。还有什么原因?克拉克不知道。他知道里特干事情总是喜欢保密,特别是当他自认为是高招时。聪明反被聪明误,克拉克想,里特恐怕也不例外。
“也许是吧,”他有些勉强地承认。他倒不是不愿意跟这些人一起干,而是担心以后可能会出现不得不跟他们一起干的情况。约翰哪约翰,你还能激流勇退吗?
“结论呢?”雅各布斯局长问。比尔·肖也在场。
“结论是,是他干的,千真万确,”默里说着伸手去端咖啡。“但是,把这个案子交付审判不妥。这家伙很聪明,而且他的手下都支持他。你只要看看他的档案,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了。他是个好军官。那天我到基层,正好赶上他从一艘失火的渔船上救出船员,他的船帮子上还有烧焦的痕迹,这说明他靠得很近。当然了,与他们单独谈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想问出是谁干的又谈何容易。我看这事不值得劳师动众,更不值得在那位参议员监督下这样做。再说,当地的检察官也不会轻易相信我们的结论。这话我本来不想说,但还是说出来好。布赖特对这件事相当恼火,我把他稳住了。说起来,这个小伙子是很不错的。”
“为那两个人的辩护怎么样?”雅各布斯问。
“可能性很小。看来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弹道与莫比尔警方从甲板上找到的子弹相符,是用船上发现的那支枪打的。枪上还留有他们两个人的指纹,这完全是运气。发现子弹的那个地方的血是AB型的,与那人妻子的血型相符。距它三英尺处的毯子上的血迹证实她正来着月经,从混有经血的那两块精斑看,显然是强奸。现在他们正在楼下对取自地毯上的精斑样品进行DNA鉴定。在座的哪一位敢打赌说不是他们的?我们有半打带血迹的指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他们干的。物证很多,足以定他们的罪。”默里的语气很肯定。“而且,化验室那边还有一大半物证没有化验。美国检察官准备强烈要求判处他们死刑,我相信他能够成功。现在就看我们是否同意他们用情报换取从轻发落了。但这又不全是我管的事。”默里说到这里,局长笑了起来。
“那就把它当作你的事,”雅各布斯命令道。
“再过个把星期,我们就能知道我们是否需要他们提供的东西。我的直觉告诉我用不着。我们应该能弄清这个受害者是在为谁干——而这个人就是下令杀他的人,不过我们还不清楚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看来这两个家伙也不知道。我认为这两个受指使的杀手是想借此做成一笔交易。我看他们在主子眼里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如果我的判断正确,那么,我们搞不清楚的东西,他俩也不会知道。我想不妨给他们个机会试试,不过我不主张从轻发落。四条人命啊,这还得了!我们有死刑法,依在下之见,可以送他们坐电椅。”
“你老糊涂了吧?”肖开玩笑说。这是他们内部人之间的一句玩笑话。比尔·肖是联邦调查局里最聪明的人物之一。他曾因破获一些国内恐怖组织而立功成名,而且在完成那项任务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了联邦调查局的情报的收集和分析程序。这位沉默寡言、老谋深算的瘦高个儿不仅是象棋高手,而且还干过实地情报收集工作。他是在进行冷静、合情合理的分析之后,才提出处以死刑的。警察方面几乎全部赞成他的主张。只要到现场看一看罪犯的残忍手段,谁都能理解为什么要处以死刑。
“检察官已经同意了,丹,”雅各布斯局长对默里说,“再也不能让这两个毒贩去害人了。”
好像是什么大事似的,默里心想。在他看来,应该要让这两个杀人犯付出代价。因为在游艇上发现藏有大量毒品,政府会援引有关法律条文,说明死刑适用于与毒品有关的谋杀。也许在本案中这样的关系有些牵强,但对这间房子内这三个人却无关紧要。谋杀——残酷而且是有预谋的谋杀——事实俱在,这就够了。但是,如果他们以及联邦亚拉巴马州南方地区检察官告诉电视记者这是一场反毒品斗争,那就成了富有讽刺意味的弥天大谎。
三十年前,默里在波士顿学院受的是古典式的教育。现在他还能用拉丁语背诵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诗句以及西塞罗抨击喀提林的文章的开头几段。在希腊文方面他只懂一点文字翻译——对默里来说,外国语言是一回事,不同的字母表又是另一回事——但是,他记得关于九头蛇的传说。那个神秘的怪物至少有七个头。你每砍掉它一个头,它就会长出两个头来。毒品交易就像九头蛇,只是涉及的金额太大,大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大得足够一个单身汉——他们大多数都是单身汉——购买所需的一切。一次交易就足够一个人挥霍一辈子。有许多人就是为了做这么一次买卖而甘愿去冒生命危险。他们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博——哪里还管什么别人的死活?于是,他们就把杀人当儿戏。他们杀死自己的竞争对手,为的是独揽生意。他们把竞争对手的全家斩草除根,为的是五年、十年、二十年后没有人找他们复仇,而且,也是为了威胁别人,这就像几个国家有了核武器之后,都在使用核威慑一样。即使是甘愿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的人,如果说要他拿自己子女的生命当赌注,他也会犹豫的。
所以在这件案子上,他们会砍掉九头蛇的两个头。三个月之后,政府会将此案提交联邦地方法院。审理工作可能会需要一个星期。被告方会全力辩护,但只要联邦政府工作人员谨慎利用罪证,他们便会胜诉。被告方一定会千方百计地诋毁海岸警卫队,但是不难发现公诉人早就作出的认定:陪审团会把韦格纳艇长视为英雄,把被告视为社会渣滓。几乎可以肯定,被告方惟一可能采用的辩护策略只会起反作用。下一步,法官得作出恰当的裁决。但是,这是在南方,对联邦法官的要求也只是对司法拿出简单明了的意见。一旦被告被确定有罪,案子就会进入定罪阶段。但是,还因为这是在南方,人们都是读《圣经》的,因而陪审团会听信这种使人恼火的案情:对全家人的谋杀,强奸可能性很大,杀死儿童,以及进行毒品交易。这时,被告会提出反驳,指出船上有一百万美元,主要受害人参与了毒品交易。公诉人会一本正经地发问:有什么证据?难道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参与了吗?陪审团会静静地、冷静地、恭敬地听取法庭辩论,会从法官那里得到指示——而当初告诉他们如何判定被告有罪的正是这位法官。他们会花一段时间进行商议,认真地彻底地进行考虑,作出几天前已经作出的决定,然后向法庭报告:死刑。这时已成了罪犯的被告会被移交联邦监狱押候。该案自然会被上诉,但是由于证据确凿,只要法官在审判程序上无大错误,很可能维持原判。多次的上诉会花去数年时间。人们会从理性出发反对这一判决——默里虽不同意,但却尊重这些观点。最高法院迟早得作出裁决,但是被警察称为最高上司的人知道,尽管早先的判决不妥,然而宪法曾仔细探讨过死刑,而且通过国会所表达出的国民意愿,以及大多数人以明白无误的语言所反映的意见,都已直接授权他们对某些与毒品交易有关的案犯处以死刑。这样,大约经过五年时间,所有的上诉被听取和驳回之后,这两个罪犯就会被绑在椅子上处以电刑。
对默里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他精明老练,富有经验,更重要的是,他是个警察。从联邦调查局学院毕业时他已成年。当时他认为他和他的同窗——大多数现已退休——能改变这个世界。统计数字显示他们在许多方面确实已经改变了这个世界。但是统计数字太枯燥、太遥远,也不通人情。在默里看来,打击犯罪是长期的、无穷无尽的小规模战斗。受害者遭抢劫、绑架、杀害时往往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被联邦调查局的武士兼牧师们救出的或报仇雪恨的往往也都是单个的人。在这一点上,他的世界观也受到了天主教价值观的熏陶,而且联邦调查局一直是信天主教的爱尔兰裔美国人的天下。也许他还没有能改变这个世界,但是,他已经使许多人免遭杀害,为许多已经死去的人申了冤,报了仇。新的罪犯总是不断产生,但他每次都打了胜仗,而且与以前有所不同,会朝好的方向转化。他不得不相信这一点,他像笃信上帝那样相信:每抓住一个罪犯,很可能就使某个地方的一条生命得救。
在这个案件中,他又一次发挥了这样的作用。
但是,这对整个毒品犯罪活动能起多大作用呢?他的新任职务使他不得不采取一种更长远的观点,这是普通特工们只有在下班后饮酒时才会去考虑的观点。默里知道,由于这两个家伙已不能继续行动,九头蛇又长出了两个或更多的头。他的错误在于未能顺藤摸瓜,而其他人却正在这么做。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是通过改变战术把九头蛇杀死的。记得这一事实的一个人就在这间办公室里。默里尚不理解的,在决策层,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也会逐渐改变。
科尔特斯也喜欢这里的景色,尽管这幢建筑位于高山上,空气稍嫌稀薄。他新近投靠的老板知道怎样摆架子才能显出自己的地位。老板的办公桌背对那扇宽大的玻璃窗。这样,隔着这张大办公桌,面朝他的人就很难看清他的面部表情。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派头十足。他动作不多,语言平和。但是科尔特斯很清楚,此人心狠手辣,虽然受过教育,却并不像他自认为的那样经验丰富。然而,费利克斯·科尔特斯知道,这正是他雇他来的原因。所以,这位在莫斯科克格勃中心受过训练的前上校,把目光的焦点调整到窗外狭长山谷里的翠绿景色。他对埃斯科韦多搞的这种目力游戏毫不介意。在与他打交道的人当中,比眼前这位更阴险狡诈的他都见过。
“嗯?”
“我已经吸收了两个人,”科尔特斯说,“一个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愿意为我们提供情报,另一个由于其他原因也愿意这样做。我还考虑了另外两个人,但觉得不适合,就没有要。”
“叫什么名字——你想用的那两个人?”
“不能讲。”科尔特斯摇摇头说,“我告诉你,我的人的身份必须保密。这是情报工作的原则。你的组织里有告密者,不能守口如瓶就会削弱我们获取所需情报的能力,老板。”他讨好地说。这家伙需要人奉承。“老板,你是看我有专长、有经验才雇我来的,你得允许我按我的办法做。我的人水平怎样,从我提供的情报上就可以看出来。你的心情我理解,这很正常。卡斯特罗本人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也是这样回答他的。不这样做不行。”
埃斯科韦多哼了一声。他喜欢别人把他与国家元首相提并论,特别是与那位成功地和美国对着干了二十多年的国家元首相提并论。科尔特斯不用看就知道,他脸上肯定绽开了满意的笑容。他的回答完全是谎言:因为首先卡斯特罗从未问过他这个问题,再说,科尔特斯以及那个岛上的任何人都绝对不敢对他保什么密。
“你都了解到什么情况了?”
“有件事正在进行中,”这样枯燥无味的回答,简直会惹人生气。毕竟他得表明自己并不是光拿钱不干活。“美国政府正在拼凑一项新计划,目的在于加强他们截获走私品的能力。我的人到现在尚未得到具体情报,不过,他们听到的消息来自多个渠道,因而很可能是真的。我的另一个渠道的人将会证实我从第一个渠道得到的情报的准确性。”科尔特斯知道,他的话对埃斯科韦多无异于对牛弹琴。在任何真正的情报部门里,出一趟差就能吸收两个互补的情报渠道,这样的人应该得到称赞。
“这个情报需要我们花多少钱?”
钱,他考虑的就是钱。科尔特斯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难怪他需要一个行家来组织秘密行动。只有傻瓜才会以为钱能买到一切。不过,另一方面,有时候钱确实神通广大。埃斯科韦多在为他做事的美国人和叛徒身上花的钱,要比整个共产党情报网本身的开销还多。不过这一点科尔特斯还不知道。
“在一个大人物身上花一大笔钱,要比把这笔钱花到许多小人物身上管用。要得到我所要的情报,花二十五万美元就绰绰有余了。”当然,他要把大部分扣下来,因为他自己的开销相当大。
“够了吗?”埃斯科韦多不大相信。“我付的比这个多,为了——”
“那是因为你的人做法不妥,老板。你总是按对方的身份付钱,而不是按他们所提供的情报的价值付钱。你们一直没有一套有系统地和对手打交道的方法。有了恰当的情报,你们就能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你们的行动就会是战略性的,而不只是战术性的了。”科尔特斯最后这句话说得恰到好处。
“不错!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科尔特斯曾不止一次地想,自己的目的是拿到这笔钱,然后就在……在西班牙买套别墅……或者,也许,干脆取代这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那是一种想法……不过现在还不行。埃斯科韦多是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但同时又很精明,干起事来动作很快。这个家伙跟自己以前那个机构的头头不一样。埃斯科韦多敢于下决心,而且毫不犹豫。这里没有官僚作风,没有公文旅行那一套,办事效率很高。他在这一点上很敬佩这位老板。至少他懂得该怎样做决定。克格勃一度办事效率也很高,也许美国的情报部门也是这样的。但是克格勃现在变了。
“还有一个星期,”里特对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卡特说。
“很高兴知道事情正在进行,”卡特将军说,“那下面呢?”
“你不能跟我说一说?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行,”行动副局长提出要求。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毕竟这次行动最初是你的主意。”
“是的,是我最先对雅各布斯局长提起的,”卡特洋洋得意地笑了。“一旦我们准备完毕,就可以开始行动——我是说可以把键按下去的时候,雅各布斯就会飞到那边去见他们的司法部长。大使说哥伦比亚那边愿意密切配合。他们比我们还起劲,而且——”
“你没有——”
“没有,鲍勃。大使并不知道。我做得怎么样?”我才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傻瓜呢——他的眼神告诉这位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如果雅各布斯能使他们接受这个主意,我们就尽快把这些小分队派进去。我想做一点改变。”
“哪一点?”
“空中方面。你的报告说,跟踪演练已经能发现目标了。”
“是的,”里特承认道,“一个星期能发现两三次。”
“既然控制它们的手段已经就位,何不就此开始进行那部分行动呢?我是说,这样做会真的有助于识别出我们要派进小分队的地方,并积累作战情报。”
“我看还是等一等的好,”里特的态度比较谨慎。
“为什么要等呢?如果我们能够识别出最频繁使用的地区,那就能缩短在那里逗留的时间。这次行动中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在那个地方展开活动,不是吗?这样一来,就可以得到些情报,使整个行动保险一些。”
里特提醒自己:跟卡特打交道,有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这个家伙很清楚这次行动的危险性;更糟的是,他有权迫使你按他的意图办,而且他还记着这位行动副局长前不久的事,他说过什么来着?你们最近两年来最成功的行动,全都出自格里尔的部门……他指的是出自杰克·瑞安之手。瑞安是詹姆斯·格里尔的大红人——大有成为情报副局长之势。真那样就太糟糕了。里特真心喜欢他的老搭档、情报副局长格里尔,但对格里尔的这位善于奉承的门徒却不大喜欢。然而冷酷的事实是,中央情报局里近年来两次成功的行动刚好是始于他那个部门。现在是自己的行动部门露一手的时候了。里特心想,卡特是不是有意拿那件事来激他开始行动。他觉得很可能不是,因为卡特还不知道详情,当然不是说他不想知道。
“实地行动的大忌就是到得太早,”行动副局长说。他的理由显得很勉强。
“不算太早。我们的行动基本上是两个独立的部分,不是吗?”卡特反问。“空中部分可以独立进行,与进入行动不搭界。我承认这样会使效率有所降低,但还是可行的。在进行比较危险的行动之前,这不是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先看看风险小的这一部分的运行情况吗?这样就能使我们拿出点东西来,好让哥伦比亚方面看见我们不是只说不做的,是不是?”
太早了,里特的头脑里立即作出了反应,但脸上却表现得犹豫不决。
“我说,你是不是要我去请示总统?”卡特问。
“他今天在哪里——加利福尼亚?”
“政治性旅行。我看还是不要用这种事去打扰他的好。不过——”
里特想,这次倒怪了。他低估了卡特。这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倒是自信得很。“好吧,你赢了。‘鹰眼行动’后天开始。不能再早了,因为准备还需要时间。”
“‘演艺船行动’呢?”
“还要一个星期,让小分队做准备。要四天时间,把他们送到巴拿马之前要与空中方面接触,要检查通信联络,有不少事要做。”
卡特咧嘴一笑,伸手端起咖啡。他想,该把竖起的羽毛理理顺了。“天啊,与真正的行家共事实在令人高兴。鲍勃,往好的方面想吧。我们有整整两个星期,可以详细了解空中那边得到的情况,而且这些小分队对于哪里更需要他们也会更了解一些。”
这个狗娘养的,你已经赢了,难道还要再唠叨不成?里特真想问他。他想,如果他一开始就叫卡特的牌,会是怎样的情况呢?总统会说些什么?里特的处境不妙,很容易受到责备。长期以来,他一直在情报界大发牢骚,说中央情报局没有搞过什么像样的实际行动,这已经有……有十五年了吧?不过,这得看所谓像样的行动指的是什么了,不是吗?现在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政府高层官员们喝咖啡时谈到的好事已经落到他的肩上。这样的行动是危险的。对参加者来说危险,对下达这命令者来说危险,对发起这些行动的有关政府也是危险的。他已经多次向卡特谈过这些行动的危险性。但是,这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与许多人一样,醉心于实际行动的魅力。干这一行的把这种心态称为“使命:不可能完成综合征”。甚至连专家可能都分不清电视的虚构与现实。但是,政府里上上下下的人往往只爱听喜欢听的东西,而把不喜欢听的部分搁在一旁。如果里特再提出什么告诫,显然已为时太晚。毕竟他已经抱怨了好几年,说这样的行动是可能的,有时还说这对外交政策是有利的。他还多次表示,他主管的部门仍然知道该怎样进行此类行动。然而他却没有注意到这一事实:他得从陆军和空军中选调参加实地行动的队员。当时他以为中央情报局已经完全有能力动用自己的空中和地面力量完成任务……如果这次行动奏效,那么,也许昔日的峥嵘真的会再度出现。里特心想,情报局和国家都需要这样的能力。也许还真是一次复苏的机会。要得到这个机会,只好容忍卡特这样的外行领导,就权当是为了得到这个机会所付出的代价吧。
“好,我这就开始办。”
“我会向老板报告的。你看我们什么时候能有结果?”
“很难说。”
“十一月以前,怎么样?”卡特说得很轻松。
“好吧,也许可以。”当然这又是一种策略。不过,有了它,事情就好办了。
第一特种作战航空联队的基地在佛罗里达州埃格林空军基地西端的赫尔伯特机场。这个联队很独特,不过番号中带“特种”字样的军事单位都有其独特性。“特种”无不带有特定的含义。“特种武器”常常指核武器,只是为了不使人见到“核”字就联想到蘑菇云和上百万人的死亡才使用这一说法而已,似乎改变了名称就能改变实质似的。不过,世界各国政府都采用这种做法。然而,“特种作战”的含义却与此不同。一般说来,它指的是隐蔽行动,即把人员送到本不该去的地方,向他们提供各种保障,待他们完成本不该完成的任务后,再把他们撤离该地。这就是第一航空联队的任务。
保罗·约翰斯上校对这个联队的所作所为并不完全清楚。这个联队的组合十分奇特。有时候,指挥权限与军衔并不很相称,为飞机和全体机组人员提供保障的部队并不知道他们作业的目的,飞机的来去也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表,而且这里不鼓励人们猜测或提出问题。这个联队被分成若干个独立作战单位,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相互影响和制约。保罗·约翰斯的小单位辖有六架Mh-53J铺低3型直升机。约翰斯在这里已有很长时间,不知怎么搞的,几乎一直在天上飞。这个令人激动的职业使他的才干得到充分的发挥,但却没有晋升将军的希望。不过,他对此毫不在乎。他加入空军就是为了飞行,而一旦当了将军,上天的机会就不多了。他一直要求飞行,空军也同意他这样做,而这种安排对多数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约翰斯早就不飞固定翼飞机了,因为那是快速飞机,是用来投炸弹和打其他飞机的。约翰斯一生都是老好人。开始时,他飞的是在越南战场上享有美名的快乐绿色巨人hh-3救援直升机。军校毕业后转飞超级快乐hh-53——属于空军救援部门。他还是个年轻上尉的时候,就参加了袭击山西之战。当时由他担任副驾驶的那架飞机曾冲进河内西部二十英里的监狱去救人,后来才知道要救的人不久之前刚被转移走。那次失败是他一生中少有的失败。约翰斯上校不习惯干这类事。如果你掉了下去,他就会前去把你救起。在空军里,他是全天候救援专家,在联队里他的军衔位居第三。由于他和他手下的人的功劳,现任参谋长和另外两位将级军官才被准许住进河内的希尔顿大饭店。约翰斯是个很少要自掏腰包喝饮料的人,而且将级军官见了他得先向他敬礼。这是军中的一个传统,因为他曾冒着生命危险救援他人而荣获过国会授予的荣誉勋章。
与大多数英雄一样,他是个极普通的人。他身高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三十磅,看起来与常到基地小商店买面包的其他中年人并无不同。他戴上眼镜就像郊区银行里待人和气的职员。他讲起话来通常不抬高嗓门。在家里整理草坪之类的事情,只要有时间他总是自己干,而不让妻子动手。他的小汽车是油耗不大的普利茅斯牌。他儿子在佐治亚州理工学院读工科,女儿获得奖学金在普林斯顿大学就读。家里只有妻子和他两个人,生活过于清静。再过几年他就要退休了,夫妻俩常在一起商量退休后做点什么。
现在,他坐在铺低3型直升机内左边的位子上,正在考核一个上尉。这个上尉年轻、聪明,人们都认为他即将升为特级驾驶员。这架价值数百万美元的直升机正以两百节左右的航速在佛罗里达州的形似锅柄的地区上空贴着树梢飞行。夜黑沉沉的,天空多云,下面的埃格林空军基地灯光微弱。但这都算不了什么,因为约翰斯和上尉都戴着配有微光夜视镜的飞行头盔,式样与《星球大战》中的达思·瓦德尔戴的差不多。从夜视镜中看见的夜空变成了深绿色。约翰斯不断转头,并且注意到上尉也时常转头。这是因为戴着夜视镜,对低空飞行的飞行员来说是性命攸关的——视觉深度会减弱,十分危险。约翰斯心想,也许本中队的第三次坠机事故就是因为飞行员没有掌握这一技术,没有看清前方的情景。铺低3型直升机的问题之一,就是作战和训练中的事故率较高。要执行此种任务就得训练,要训练就得付出代价;而减少这种代价并无灵丹妙药,只有更加刻苦地训练。
铺低3型直升机上方有六个旋转叶片,由两部涡轮机驱动。它比一般直升机大,其全体战斗机组人员六人,舱内可搭载四十名全副武装的作战人员。机头上多处鼓出,内有雷达、红外和其他仪器。从外形看,它活像一只来自外星的昆虫。机身两侧的几扇门旁都装有可旋转的机枪,尾部货舱门旁也装有一挺。这是因为他们的首要任务——将特种作战部队秘密运进指定地区并对其进行保障支援——危险性很大,其次要任务——今夜演练的这种战斗搜索和救援——危险性也很大。在东南亚时,约翰斯曾与空军最后一种活塞式引擎的攻击机A-1空中袭击者攻击轰炸机一起执行任务。今夜究竟有谁来支援他们尚不得而知。为了自卫,机上还带着照明弹、干扰金属箔条、红外线干扰与抑制装置……当然,还有不怕死的机组人员。
约翰斯高兴地笑了。这才是真正的飞行,现在这种飞行已经不多了。机上装有自动驾驶-雷达-电脑系统,随时可以自动地进行超低空飞行。但是,今夜考核的飞行项目是以模拟该系统出故障而不能使用为前提的。无论是否使用自动驾驶系统,飞行都是驾驶员的事。威利斯正竭力使飞机贴着树梢飞。每当前方有突出的树枝,眼看就要抽打到机腹时,约翰斯都得捏一把汗。好在威利斯上尉技术高超,总是使飞机保持低飞,但又不致于飞得太低,而且约翰斯经验丰富,知道树梢上的枝条很软,很容易折断,充其量只会擦掉一点漆皮。他曾不止一次地在驾机返回后发现机腹上有一道道绿色擦痕,就像孩子穿的牛仔裤上的污迹。
“距离?”威利斯问。
约翰斯上校看了看航行显示器。他可以选用多普勒导航、卫星导航、惯性导航等显示器,不过他仍在使用老式标板,而且坚持认为他的部下都应该学会使用。
“两英里,0-4-8。”
“明白。”威利斯松开油门。
为了这次演练,有一位真正的战斗机飞行员“自愿”被人用汽车载到郊区,另一架直升机在那里的树上挂了个降落伞,表示这里有个被击落的飞行员,然后,该飞行员开启无线电呼救。这次设计有一个新颖之处,那就是这顶降落伞上涂有在紫外线下会发出荧光的化学物质。约翰斯作为副驾驶,开启一部低功率的紫外激光器对前方扫瞄,寻找反射信号。他心想,想出这个点子的人应该获得一枚勋章。救援任务中最困难、最危险、花时间最长的就是寻找被救对象。因为与此同时,地面上的敌人也在搜寻被击落的飞行员,一旦他们听到直升机旋翼的声音,很有可能在同一天里再打下一架飞机……他的那枚荣誉勋章就是在老挝东部上空执行此种任务后获得的。当时,一架F-105野鼬战斗机被击落,北越军队派出一个排前来搜捕被击落的机组人员。尽管头上有空中袭击者攻击机提供强大的火力掩护,那两位飞行员仍不敢暴露自己的位置。约翰斯勇敢地做出绝不空手而归的决定。在激战中,他的快乐绿色巨人直升机中弹两百余发,但他终于救出了那两位飞行员。约翰斯常常想,自己恐怕再也没有胆量和傻劲干第二次了。
“两点钟方向发现一个降落伞。”
“X26,我是PL。我们发现你的降落伞。请报出你的位置。”
“明白。我在放烟幕,绿色烟幕。”
待救者按适当程序告诉直升机他使用的是何种烟幕弹。但在黑暗中,肉眼是无法看见烟幕的。不过,烟幕发出的热在红外仪上呈现为一道光柱,所以他们就可以看见要找的人了。
“发现了吗?”
“是的,”威利斯回答后,对空勤组长说,“做好准备,已经发现救援目标。”
“准备好了,长官。”在后面的随机机械师、上校的老搭档二级军士长巴克·齐默尔启动了绞车的控制器。钢缆的一端是个很重的钢制贯穿器,足以穿过森林的枝叶落地。其底部打开后宛如花瓣,可供救援目标坐上去。等人一坐好,绞车就开始上绞,穿过枝叶把人拉上直升机。这个装置很安全,从未出过伤人事故。万一救援目标负了伤,齐默尔军士长或救援医生就得随贯穿器下去,把救援目标放到花瓣座上,然后一起被拉上直升机。有时他们需要冒着对方的弹雨在地面上寻找救援目标,这些机组人员总是赢得直升机驾驶员的尊敬。在驾驶员看来,最可怕的莫过于冒着对方的弹雨在地面上执行这种任务了。
但是,这一次毫无危险。这是在和平时期,而且有各种安全措施;再说,这次演练是在一小片林间空地上进行的。齐默尔启动绞盘,救援目标放下花瓣座位,把自己钩在其上,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随机机械师慢慢绞起钢缆,确信救援目标已经抓牢,便通知了机上其他人员。
在前面驾驶舱里的威利斯上尉立即把操纵杆推至全速位置,飞机迅即上升。十五秒钟后,“被救的”战斗机飞行员已离地三百英尺,被吊在直径为四分之一英寸的钢缆上,悔恨当初怎么这么傻,竟然主动要求干这鬼差事。五秒钟后,齐默尔伸出粗壮的胳臂把他拽进直升机。
“救援完毕,”齐默尔报告说。
威利斯上尉将驾驶杆往前推,直升机朝地面冲下去。他已意识到刚才爬高有些过头,想降低一些,好让约翰斯上校看出他有能力迅速回复到稍高于树梢的高度。他做到了这一点,但也感觉到了身边这位指挥官责备的眼神。他犯了个错误,而约翰斯从不放过错误。上校每天都对他们唠叨:出了错是会死人的,他看见人死了就心烦。
“是不是请你驾驶一分钟?”威利斯问。
“副驾驶接替,”约翰斯表示同意,随即抓过操纵杆,使飞机又下降了一英尺。“把人绞上来的时候,不能爬那么高,那会遭到地对空导弹的攻击。”
“在夜间,也许高射炮弹比地对空导弹还多。”威利斯的话不无道理。这种情况很难应付。他也知道对方将会说什么。
“我们的飞机有防小口径枪弹的能力,炮弹和导弹一样危险。上尉,下次可要注意更贴近地面。”
“是,长官。”
“除了这一点,总的来说还不错。胳膊有点僵直了吧?”
“是的,长官。”
“可能是手套的缘故。如果戴上手套,手指感到不自在,你就会越抓越紧,过不了一会儿,先是手腕,然后是手臂就会感到不舒服,最后整个胳膊就会感到僵直,把握操纵杆就会不大灵活。你自己得弄一副舒适的手套。我的就是太太特地为我做的。不大可能总是有副驾驶来替换你的,碰上这类情况就很麻烦,会分散注意力的。”
“明白了,长官。”
“哦,这次考核,你已经通过了。”
威利斯知道,口头感谢上校是毫无意义的。他活动了一会儿手指后,便采取了最好的行动。
“现在我来驾驶。”
约翰斯松开握在操纵杆上的手。“正驾驶操纵,”他说,“还有一件事……”
“请讲,长官。”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要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你有兴趣吗?”
“什么任务?”
“这是你不该问的,”上校说,“一个临时小任务。飞的不远。要驾驶这架飞机南下。就算是特种作战吧。”
“好的,”威利斯说,“把我算上。谁得到批准——”
“简单地说,谁也没有得到批准。我们要带齐默尔、蔡尔兹、比恩,还有一个支援小分队。我们要去加利福尼亚海湾执行临时演练任务。目前你只要知道这些就行了。”
戴着头盔的威利斯惊讶得眉毛一扬。齐默尔从在泰国的时候起就一直与约翰斯在一起,那还是使用快乐绿色巨人直升机的时代,现在他是为数不多的具有实战经验的士兵之一。比恩军士是这个中队中最出色的枪炮手,蔡尔兹的射击技术仅次于比恩。看来,不管这个临时任务是什么,一定是实战。这也意味着他威利斯还得再当一段副驾驶。但是他并不在乎。能与战斗搜索和救援部队中最出色的人一起飞行,是求之不得的事。约翰斯上校就是在这支部队得到他的呼号C-SAR的。在这位上校的词汇里,它就是“恺撒”。
查韦斯和胡利奥·维加交换了一下眼色:上帝保佑!
“有什么问题吗?”进行情况简介的人问。
“是的,长官,”一位无线电兵说,“我们把它叫来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
“那架飞机将受到拦截。”
“动真格的,长官?”
“那就看其机组成员了。如果他们不照我们说的办,他们就得去喂鱼。我只能跟你们说这么多。各位,你们听到的每一句话都是机密。任何人——我说的是任何人——都没有听见我刚才说的话。如果这些传到外人的耳朵里,就会有人不高兴。这次任务的目的在于堵住毒品非法进入美国的渠道。任务可能比较艰巨。”
“早该他妈的这样干了,”有人轻声评论说。
“好,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再说一遍,各位,这项任务执行起来会很危险。我们给你们每个人一点时间考虑。如果有人要退出,我们可以理解。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些很坏的家伙。当然——”说话者笑了笑,继续说,“我们这里也有很坏的家伙。”
“真他妈的!”另一个人骂了句。
“不管怎么说,你们今天晚上都好好地想一想。我们明天十八时出发,到那个时候就不能反悔了。都听明白了吧?好了,就这些。”
“立正!”拉米雷斯上尉下达了口令。室内的人全部立正,目送那人离去。随后上尉说道:“好了,你们都听到了。大家都好好想一想。我希望你们都参加。你们每个人我都需要——不过,不乐意参加的人我是不要的。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没有人说话。“好。你们当中有的人认识一些因毒品而受害的人,他们当中有的人可能是你们的朋友,有的就是自己的亲人,这我并不清楚。我们今天得到的是一次报仇的机会。那些狗杂种在祸害我们的国家,该是教训教训他们的时候了。大家都想一想。谁要是有什么困难,就尽早提出来。哪个不想干,尽管说,没关系的。”但他的脸色和腔调却完全不是这样。真要是有人提出不干,这位长官肯定会认定他不是男子汉,而且他也一定会备感难受。因为这帮人是他教出来的。他和他们一起摸爬滚打,一起流汗,吃尽千辛万苦才把他们训练出来。说完后他转过身,走了出去。
“妈的,”查韦斯嘟哝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新鲜任务呢,就这个呀……他妈的!”
“我有个朋友死于毒品过量,”维加开了腔。“他只是吸着玩玩的,不是那种瘾君子。不过,我估计那玩意太厉害。可把我吓坏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碰了。那件事发生时,把我气坏了。托马斯是我的朋友。那个家伙把这种鬼东西卖给他。被我撞上,我他妈就毙了他!”
查韦斯点点头,陷入了沉思。他想起了童年时的那些坏蛋,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行动就像是闹着玩似的。现在要打的这一仗可不只是决定谁住哪个街区的问题,而是有关毒品销售地区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相当可观,所以有的人不惜拼上性命。正是这些东西把他老家那一带贫穷的街区变成了公开斗殴的地区。他所认识的一些人不敢在住处附近的街上走动,就是因为那里有身上带着毒品,腰里别着枪的人。常常有子弹穿过窗户打死看电视的人。如果警察人数不多或者武器不精良,就不敢到那些地方去……所有这些都是毒品造成的,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人都正在一百五十英里之外,过着花天酒地、高枕无忧的生活……
有一点查韦斯还没有开始理解,那就是,他和他的同伴——甚至包括拉米雷斯上尉——是怎样被巧妙操纵的。他们都是军人,他们不断地接受训练以保卫国家抵御外敌,他们是一种制度的产物。这种制度利用他们的年轻和热情,并给他们指出了方向;用成就和荣誉感来奖赏艰苦的工作;赋予目标使他们发挥无穷的力量;而对他们的要求就是让他们报以忠诚。由于大多数士兵来自社会的贫穷阶层,他们都已明白出身少数种族对他们并没有影响——军队中总是论功行赏的,不考虑一个人的肤色和口音。这些人都清楚地认识到毒品所引起的社会问题,他们都处于不允许吸毒的亚文化圈内——在军队中一旦发现有人吸毒,就会立即将他开除,此举虽使人受不了,但的确奏效。留在军中的都知道吸毒是犯法的事。他们很有出息,很勇敢,守纪律,有冒险精神,而且都知道必须克服障碍和困难。他们生来就有帮助别人,并使别人也跟他们一样勇于克服困难的天性。
对这次任务,大家都在认真考虑。这是一次极好的机会,不仅能保卫自己的国家,而且能保护讲西班牙语居民的聚居区,尽管他们自己已经离开了那里。他们本来已经是对技能要求极高的部队里的出色成员,经过这次训练,他们感到更加自豪。不参加这一行动,还算是什么男子汉!他们个个都盼着有朝一日能亲手干掉一个毒品走私犯,现在军队要他们干更加过瘾的事情,他们当然都十分乐意。
“把这些家伙全他妈的揍下来!”班里的无线电兵说,“照着他们的屁股打一枚响尾蛇导弹!你们这些混蛋,死期快到了!”
“说得好!”维加深表赞同。“亲眼见了会更加解恨。就是叫我们跟踪到那些大家伙的老窝里去,我也干!你认为我们能抓到他们吗,丁?”
查韦斯露齿一笑。“你瞧不起我呀,胡利奥?你以为他们雇的是些什么人,当兵的吗?狗屁!不过是一些拿着机关枪的小流氓,很可能连枪都不擦的。想跟我们较量?狗屁!对付那些吸毒的瘾君子可能还差不多,对付我们?做梦吧!我看哪,他们都是行尸走肉!我只要摸上去,用我那小玩意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放哨的干掉就行了。剩下的事容易得很,留给你们干好了。”
“别吹牛了!”一个步枪手不以为然地说。
查韦斯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星状飞镖,猛地一甩手,只见飞镖牢牢地钉在十五英尺远的门框上。
“小老弟,这不是吹牛吧?”查韦斯哈哈大笑。
“嘿,丁,教教我,好吗?”那步枪手请求他。他们不再去谈这次任务有多么危险,而只谈会带来哪些机会了。
人们叫他布朗科,但他的真名叫杰夫·温特斯。他是美国空军新提升的上尉,由于是战斗机驾驶员,因而必须有个特别的名字作为呼叫号。这个名字起因于在科罗拉多州举办的一次已被人淡忘的晚会——他从美国空军学院毕业的庆祝晚会。在六罐饮料下肚之后,他从马上摔了下来,不过跌得实在太轻,那匹马都差点儿没给吓死。他的同班同学一阵大笑,其中的一位当场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那个家伙倒是会骑马,可是学业很差,达不到飞F-15C的要求。现在那个笨蛋只能飞些破飞机。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丧失公道,只是公道要人们去寻找而已。
找回公道是他这次特殊任务的全部目的。
温特斯是个小个子,虽只有二十七岁,但驾驶麦道战斗机已经飞行了七百个小时。正如有的人生来就是打垒球、当演员或开赛车的料,布朗科·温特斯降生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驾驶战斗机。他视力很好,就连眼科医生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他的协调性极佳,简直可以说是集乐团钢琴家和杂技团空中飞人演员的本领于一身;他还具有一种极为难得的本领,即飞行员们所说的“情况意识”。对周围正发生的情况,他总是了如指掌。他的飞机就像是他胳膊上的一块肌肉。他驾驶F-15C战斗机时得心应手、灵活自如。
此刻他正驾机在距佛罗里达湾海岸线二百英里的天空飞行。他是四十分钟前从埃格林空军基地起飞的,后来接受了KC-135加油机的空中加油。现在机上的JP-5号汽油足够他不紧不慢地再飞五个小时,他也很乐意这样飞行。飞机两侧各挂带了一个副油箱。在通常情况下,副油箱旁总是挂带导弹——F-15战斗机可挂带八枚导弹——不过今晚的任务特殊,机上只装有二十毫米旋转机炮的炮弹,而且这些炮弹要一直留在飞机上,因为它们的重量易于使鹰式战斗机保持水平。
他沿环形航线按巡航速度飞行。他那双乌黑、敏锐的眼睛不停地左右扫视,搜寻着其他飞机的航行灯,但除了星星之外还是星星,并未发现任何航行灯。可是他丝毫也不觉得枯燥无聊。相反,他常常暗自发笑:国家的纳税人怎么这么蠢,每年给他三万多美元,叫他干这种自己掏钱都愿意干的美差。这时他对自己说:“也许今晚又是一桩美差。”
“26A,我是83Q。听到没有?完毕。”他的报话机响起来。温特斯按住操纵杆上的通话开关。
“83Q,我是26A,我听得十分清楚。完毕。”通话渠道是加了密的,今晚只有这两架飞机可以互相解密,其他人最多也只能听见静电干扰声。
“我们发现侧面有一目标,方位1-9-6,与你相距2-1-0,高度2000,航向0-1-8,速度2-6-5。完毕。”这一信息后未附加任何指令。虽然是加密通话,也没有任何废话。
“明白。守听。结束。”
温特斯上尉将操纵杆向左一推,拦截所需的最佳航向和航速已自动在脑子里形成。鹰式战斗机转向南方。温特斯使机头微微向下,同时把飞机转到一百八十度航向上,稍稍加大油门,飞机即行加速。他飞行速度这么慢似乎是委屈了这架飞机,其实不然。
温特斯已看清,那是一架双引擎比奇小飞机——毒品走私分子最常用的机型。这意味着机上装的是可卡因,而不是占较大空间的大麻。这正合他的意,因为上面坐着的很可能是抢劫过他母亲的毒枭。他驾着F-15跟在那架飞机后面,保持着大约半英里的距离。
这是他第八次拦截毒品飞机,但允许他采取行动还是第一次。前几次,他连向海关报告情况都不行。温特斯核对了目标的航向——对战斗机飞行员来说,只要不是友机,就是目标——同时检查了自己的各种系统。机腹中心线下悬挂的流线型定向无线电发射器自动指向由雷达跟踪的比奇飞机。他用无线电对它发出第一次呼叫,并打开着陆灯照着这架小飞机。比奇飞机立即向浪峰俯冲下去,鹰式战斗机随即跟着俯冲下去。他再次呼叫并发出命令,但对方没有回答。他把操纵杆顶端的开关移到“炮”位,在第三次呼叫的同时打了个点射。比奇进行了一系列大幅度规避动作。温特斯断定,它是不打算按他的命令办了。
好吧。
如果是一般的飞行员,被灯光照射后会感到很吃惊,会进行规避以避免相撞。但他们是不会像贩毒者这样干的。比奇飞机冲向浪峰,突然展开襟翼,减小油门,把速度降到进场着陆的速度。这样一来,它就比F-15在不失速情况下最慢的速度还慢得多。这种举动常常迫使禁毒管理处和海岸警卫队的飞机退出战斗。但是,温特斯是不会上这个当的!当比奇向西一拐,朝墨西哥海岸飞去时,温特斯关掉着陆灯,加大油门,突然爬升到五千英尺高度,来了个漂亮的爬升下坠侧转,取头朝下的姿势打开雷达搜寻海面。看见了!比奇正以八十五节的速度在离水面几英尺的高度上向正西方向飞行。温特斯心想:这小子还挺勇敢,竟敢几乎失速擦水面飞行。不过,这也救不了他的命。
温特斯使用减速器,并展开襟翼,飞机速度随之降下来。他用手摸了摸,确信选择键仍处于“炮”位。他注视着抬头显示器,并把瞄准具的中心光点一直对准目标。要是比奇飞机继续加速并再行机动,瞄准起来困难就大了。不过那也问题不大。温特斯何等了得!他驾着鹰式战斗机,简直是所向无敌。当距离近到四百码时,他的手指在键上按了一下。
一束绿色曳光划破夜空。
有几发炮弹未能射中,其余的正中驾驶舱。温特斯没有听到声音,只看见亮光闪了闪,随即看见一片磷光闪烁——那架比奇飞机一头栽进了大海。
温特斯当即断定,他已击毙一人,或许是两人——这都无所谓了,因为反正都没有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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