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天以后,淑那方面来了一个消息,就像摧毁万物的恶风一样,扑到裘德身上。
他还没看她的信,一眼先触到她签的名字。只见这一次签的名字是全部的,没有一个简字;自从她头一次给他留字条那一天起,她向来没这样做过;由于这种情况,他就想到,这封信里一定有重大的消息。只见信上写道:
我这亲爱的裘德——我现在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你听了以后,也许并不至于觉得是突如其来;不过你确乎可以认为是加快了速度(像铁路公司说它们的火车那样)。费劳孙先生和我不久就要结婚了,在三个或者四个礼拜以内就要结婚了。我们原先的打算,本来要等我在师范学校毕业,得到证书,能够帮助他教书(如果需要的话),然后再结婚;这你已经知道了。但是他却优悠大度地说,现在我既然不上师范学校了,就不必再等了,再等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他这是为顾全我。因为我要是没闹到让学校开除了,我就不会有现在这种别扭的情况了。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错。
你得给我道喜。你记住了,这是我告诉你的,不许你不听。——你这亲爱的表妹,
淑珊纳·芙洛伦·玛丽·布莱德赫
裘德看到这个消息,身子都站不住了;早饭也吃不下了;一个劲儿地喝茶,因为他的嘴老发干。待了一会儿,他就上了工地,自己苦笑起来:这是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普通的常情。好像一切的情况,没有不跟他开玩笑似的。然而,那个可怜的女孩子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他只好这样自己问自己。但是他却又觉得,心里的滋味,比痛哭还难受。
“哦,淑珊纳·芙洛伦·玛丽!”他一面工作一面说,“你并不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
上一次由于他喝醉了跑去看她,所以她受了刺激,才订了婚约。是不是这一次又和那一次一样,因为他把他的婚事对她说了,又刺激了她,才促成了她这一步的行动呢?固然不错,使她作这种决定的,还有其他充分的理由——还有实际方面和社会方面的理由;但是淑这个人却并不是顾实际、工心计的啊;所以他就不能不想:这大概是费劳孙跟她讲过,说要证明学校当局对她的疑心完全没有根据,最好就是按照平常履行婚约那样,马上和他结婚。费劳孙跟她这样说了,同时她又突然听到了他的秘密,心里一不受用,自然就听了费劳孙的话了。事实上,淑是处在一种非常别扭、走投无路的地位上的。可怜的淑!
他下了决心,毫不畏缩,忍受一切痛苦;尽力往好处做,以全力支持她。但是要他一两天以内就照着她的要求,写信给她道喜,却办不到。同时,他那个娇小、亲爱的人等得不耐,就又给了他一封短信:
裘德,你能不能给我主婚?除了你以外,就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因为在这个地方上,找结过婚的亲属,只有你一个。即便我父亲跟我没闹过别扭,愿意给我主婚,也都不如你方便;何况他又跟我闹过别扭。我希望你不要觉得麻烦才好。我曾翻开公祷书,把婚姻礼文看了一遍。我觉得女方还得有主婚人。好像太叫人觉得寒碜了。按照公祷书上所载的礼文,我是新郎自动并且自主选择的,而新郎却不是我选择的,得另外有一个人替我做主,把我给他,好像我是一头草驴,或者一只母羊,或者任何别的畜类似的。哦,教会的圣徒啊,你对于女人的看法太高了!不过我这是忘记了,我已经没有权利再跟你逗笑了——永远是你的
淑珊纳·芙洛伦·玛丽·布莱德赫
裘德一咬牙,做出英勇的样子来,答复她说:
我这亲爱的淑——我当然要给你道喜!并且我当然愿意给你主婚。我现在只要对你建议,既是你自己没有住的地方,你结婚的时候不要住在你朋友家里,就住在我这儿好了。我觉得这样更合适;因为,像你说的那样,我是这块地方上你唯一的亲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签名的时候,采用那样新颖、那样令人可怕的郑重办法?我想你对我一定还多少有些关心吧?
签字那样正式,已经使他觉得别扭了;但是他觉得更别扭而却没提起的,是“结过婚的亲属”那几个字。结过婚而还想做她的情人!这使他显得有多傻!如果这是淑以讽刺的态度写的,那他很难原谅她;但是如果这只是她在难过的心情下写的呢?——那自然又当别论了。
他请淑在结婚的时候住在他那儿这个提议,至少费劳孙赞成,因为那位小学教师给了他一封短信,表示衷心的感激,认为这样办方便。她也写信表示了谢意。于是裘德马上就搬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一方面固然为的是地方宽敞,另一方面也为的是躲开那个旧女房东的侦查,因为使淑有那番不愉快的经验的,那个好生疑心的女房东也是原因之一。
跟着淑又写信来,告诉他他们结婚的日子。裘德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决定请她下星期六到他那儿来住。这样她就可以在举行婚礼以前有十天的工夫住在这个城市里,住这十天就可以算做住十五天。她就在前面说过的那一天,坐了十点钟的火车,到了那个城市。裘德并没到车站去接她,因为她曾特别要求过,不要他去。她说(但不知这是不是她的真心话)她不愿意他耽误半天的工夫,损失半天的工资。不过那时候,裘德已经很了解淑的心理了;他记得,他们两个在感情最紧张的时候共有的敏感。就是由于这种敏感,她才提出了这种要求。他午间回家吃饭的时候,淑已经在她那个房间里安置下了。
她跟他住在一所房子里,但是却在两层楼上。他们见面的时候很少,因为,他们只偶尔一块儿吃吃晚饭。那时候,淑的样子,多少有些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孩子那样。她心里怎么样他不知道。他们谈话的时候,都很机械,虽然她的面色并不苍白,也没带有病容。费劳孙来过许多次,不过多半都是在裘德不在家的时候。结婚那天,裘德告了一天假。那天早晨,淑和他一块用的早饭;在这一段稀奇的时光里,那是头一次,也是末一次;他们是在他屋里——在那个小客厅里——用的早饭。这个小客厅,是裘德在淑住在那儿的时候临时租的。她像一般妇女那样,看出他对于家务完全不在行,就自己忙忙碌碌地替他布置起来。
“你怎么了,裘德?”她忽然说。
那时裘德正把胳膊肘放在桌子上,用手支着下巴,眼睛看着桌布,好像一个未来的光景,就画在桌布上似的。
“哦——不怎么!”
“你今儿可要当‘爸爸’了。他们就管主婚人这样叫法。”
裘德本来很可以说:“像费劳孙那样年纪的人,才有权利那样称呼!”不过他并没用那种肤浅无聊的话怄她。
她一直不停地说话,好像看见他那样聚精会神地琢磨,心里害怕似的。还没等到吃完早饭,他们就都后悔起来,认为不该这样自信,他们在新的事态中,能够处之泰然,不该一块儿吃早饭。他自己已经做过这样一回错事了,现在他对于他所爱的那个女人,不但没有哀求她、警告她,叫她不要再做同样的错事,而反倒帮助她,叫她再做同样的错事:压在裘德心头的,就是这种念头。“你真拿定主意了吗?”这句话就在他的嘴边上。
吃完了早饭,他们一块儿上街去办一件事,因为他们都觉得,他们两个可以不拘形式在一块儿的时候,只有这一次了。由于运命好捉弄人,同时又由于淑喜欢在紧要的关节,偏和天公逗着玩儿,所以他们在泥泞的街上走着的时候,她用自己的胳膊,挽着裘德的胳膊——(这是她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过的);他们拐过一个犄角的时候,看见他们正走到了一座屋顶低而坡的灰色垂直式教堂跟前——那是圣汤姆斯教堂。
“就是这个教堂。”裘德说。
“我要行礼的教堂,就是这儿吗?”
“不错。”
“真的吗?”她带出好奇的神气来喊着说,“我真想进去看一看,我待会儿就要跪着办那件事的地方是什么样儿。”
他又对自己说了一遍:“她还没认识结婚是怎么一回事!”
他被动地顺从了她的意思,由西门进了教堂。那个昏暗的建筑里面唯一的人,就是一个打杂的女人,在那儿打扫屋子。淑仍旧挽着裘德的胳膊,几乎好像她爱他似的。那天早晨,固然不错,淑把裘德弄得苦恼多于舒服,但是他想起来她将来要后悔难过的时候,却不由得还是为她心痛,因为
打击落到男人身上,使他感到沉重,
为什么落到女人身上,会变得轻松?
他们一言不发,由教堂正中,蹓跶到圣坛前面的栏杆那儿,他们静悄悄靠在栏杆上,跟着又回身从正中走回来,她的手仍旧挽着他的胳膊,完全像一对刚结完了婚的人那样。这种太容易使裘德自叹自怜的行动,完全由她那方面一意造成,几乎使裘德不能自持。
“我做事就是喜欢这样。”她说,说的时候,用的是感情细腻的人所有的那种细腻语气,让人觉得,毫无疑问,她说的是实话。
“我也知道你喜欢这样!”裘德说。
“这种做法很有意思,因为大概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再过两个钟头,我就要和我丈夫,像这样在教堂里走出来了,是不是?”
“毫无疑问!”
“你结婚那时候也是这样么?”
“哎哟,淑——你这真太不顾人的死活,毫不留情了!不过,亲爱的,我这句话可只是冲口而出的。”
“啊——你恼了!”她带出后悔的样子来说,同时把眼里多余的水分挤掉了,“我还答应过你,说永远不招你恼!我想我根本就不应该叫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哦!我根本就不应该!我现在看出来了。我老有一种好奇心,想要得到新的刺激,而这种好奇心老把我陷在这样的窘境里面。你不要恼我好了……你并不恼我,是不是,裘德?”
她这种请求里面的悔恨成分非常明显,所以裘德紧紧攥着她的手,作为回答,那时候,他的眼比淑的还湿。
“现在咱们快快离开这儿好了;我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她继续很谦卑地说;跟着他们出了教堂。那时候,淑的意思要到车站去迎费劳孙。但是他们到了大街上以后,头一个碰到的人,就是那位小学教师自己,因为他坐的那趟火车,比淑原先想的早到了一些。她挽着裘德的胳膊,本来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但是她却把手撤回去了;同时裘德认为,费劳孙露出失惊的样子来。
“刚才我们两个,做了一件非常好玩儿的事!”她说,一面坦白地微微笑着,“我们两个人到教堂里去来着,去排演了一回。是不是,裘德?”
“排演什么?”费劳孙觉得很奇怪,想要一知究竟,问道。
裘德以为这样坦白是不必要的,心里直替她后悔。但是她既然已经把事情做到了这一步了,就不能不都说一说了,所以她当时就把刚才的经过和盘托出,说他们怎样到圣坛前面去了。
裘德一看费劳孙露出十分莫名其妙的样子来,就尽力装做高兴,嘴里说:“我要去给她再买点小小的礼物。你们两个跟我一块儿到铺子里去好不好?”
“不吧,”淑说,“我要跟他一块儿到寓所里去。”她对她的情人说了一句:他可不要去很大的工夫,就跟着那位小学教师走了。
裘德一会儿就回了他的屋子,和他们到了一块儿了。待了不大的工夫,他们就准备要行礼了。费劳孙的头发梳了又梳,刷了又刷,都梳得到了叫人觉得难受的程度;他的衬衫领子,也显得比过去这二十年里的哪一天都更硬。虽然有这些小毛病,他的样子却是庄重的、有思想的;整个看来,要是有人预言在先,说他这个丈夫,一定又温存、又体贴,那他这个话绝不会错。他爱慕淑,那是很明显的;她呢,差不多能叫人看出来,自己觉得不配受他爱慕。
虽然路近极了,他却从红狮店里雇了一辆车。他们从寓所里出来的时候,门口有六七个女人和小孩,在那儿等着看他们。没有人认得淑和那个小学教师,不过大家却正开始承认裘德是市民之一;他们只以为,那一对结婚的人是裘德从远处来的亲戚,没有人想到,淑新近还是师范学校的学生。
他们坐在车里的时候,裘德从口袋里把他又额外买的结婚礼物拿了出来,原来那是两三码白纱;他把那块白纱罩在她的帽子和身上,算是面纱。
“这种东西罩在帽子上,显得太扎眼了,”她说,“我把帽子摘下来好啦。”
“哦,别——就让它那样好了!”费劳孙说。她也就听了他的话。
他们讲了教堂,在各自的地位上站好;裘德觉得,刚才那番预演,毫无疑问,使他们的仪式,减去了不少的刺激性。但是,仪式举行到一半的时候,他心里却又后悔,不该答应来做主婚人。淑怎么就能那样不假思索,要求他做这样一件不但于他残酷,并且于她也许也残酷的事呢?关于这种事,女人和男人不一样。也许女人并不像普通说的那样,比男人更敏感,而却实在比男人更缺乏感情,更不懂风情,是不是?不然的话,那就是她们比男人更英勇了,是不是?再不然,那就是淑这个人,脾气非常乖僻,爱好非常特别,所以竟能故意给自己和他找痛苦,为的是要使自己长期受罪,从这种罪里享到一番特殊的滋味;为的是要叫裘德长期受罪,而她却怜惜他,从这种怜惜里尝到另一番特别的滋味,是不是?他能看出来,她脸上是死乞白赖地故作镇定而却并没做到的样子;并且在仪式进行到裘德行使主婚人的职权那一部分的时候——进行到那种痛苦经验最难使人忍受的时候,她几乎都不能自制;但是这种不能自制,从外表上看来,与其说由于她想到自己,不如说由于她知道她表哥难过;本来她很可以不必把他弄到这儿来受这份儿罪。可能她要继续不断一次又一次使他受罪,而她自己继续不断一次又一次替受罪的人难过,尽量发挥她那种惊涛骇浪一般的冲突矛盾。
费劳孙好像一概没注意到,因为他当时身外围了一层雾气,使他看不出别人的感情来。他们签完了名,离开了教堂以后,那种使人心里七上八下的情况过去了,裘德才松了一口气。
在他的寓所里吃的那一顿饭是很简单的;他们两点钟的时候起身要走。她走过便道,要上车的时候,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只见她的眼睛里是害怕的神气。淑会不会只是为了要表示,她没有裘德,也照样可以活着,只是为了要报他保守秘密的仇,所以才把事做得这样出乎寻常地糊涂,才投到自己并不了解的深渊里去了呢?淑这样冒失就跟男人打交道,也许是因为她幼稚,完全不懂得,男人生来就有的那种专会把女人的身心生命都消磨尽了的天性吧。
她的脚踏上脚蹬板儿的时候,她转过身来,说她撂了点东西。裘德和女房东都自告奋勇,要替她去找。
“不用,”她一面说一面往回跑,“是手绢。你们不知道撂在哪儿。”
裘德跟在她后面,也往回走。她找到了手绢,拿着回来了。她用她那双含着泪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睛,她的嘴唇忽然分开了,好像要说什么似的。但是她却往前走去;她想要说的,一个字也没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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