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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九点,我拿了一个塑料软瓶,装满葡萄柚汁,就出发沿着大街准备往南好好散会儿步。阳光灿烂,已经很热。也很安静——我想是周六庆典过后才有的那种静吧,由同等分的圣洁和宿醉调和起来的安静。我看到两三个渔夫把船停在湖对面的岸边,但没看到一艘快艇在湖面呼啸,也没看到半个毛头小伙子在叫闹、玩水。我朝山坡朝下走的时候,经过了六栋小屋。虽然一年的这时节,小屋应该都住了人,但我看到的人烟迹象,就只有帕森戴尔家晾在露台栏杆上的泳衣,巴彻尔德家短短的码头上有一个漏气的荧光绿海马。

        不过,帕森戴尔家的灰色小木屋,还是帕森戴尔家的吗?巴彻尔德家逗趣的圆形避暑营地,还是巴彻尔德家的吗?他们有全景电影般的观景窗,正对着湖面和远处的群山。这当然无从判断,四年可以沧海桑田。

        我信步闲逛,不刻意去想——这是我以前写作时常耍的招数。身动、心静,其他全交给地下室的小伙子们去处理。我走过乔和我以前灌啤酒、吃烤肉,和大伙儿玩牌的露营区,像海绵一样把周遭的静谧全吸收到体内。我喝一口果汁,伸手抹掉额上的汗珠,静静等着看有什么念头会自己冒出来。

        最先跑出来的是一个怪怪的想法:从感觉上来说,那半夜啼哭的孩子居然比麦克斯韦尔·德沃尔打来的电话还要像真的。我回tR后才第一次整晚都待在木屋时,就真的碰上了一个坏脾气的科技大亨打电话来找我吗?上述大亨,还真的骂我撒谎?(就我跟他说的事来看,我确实撒了谎,但这不是重点。)我知道,他是真的打过电话,但那时,要我相信有“旧怨湖幽魂”还更容易一点;这“旧怨湖幽魂”,在露营区的营火故事里,叫做“神秘夜啼小娃儿”。

        接下来我心里冒出来的想法是——还没喝完果汁,这想法就跑出来了——我该打电话跟玛蒂说出了什么事。又转念一想,这虽然是自然反应,但不算是上策。我也老大不小了,不该去信什么“受苦少女”对抗“邪恶继父”的简单方程式……在里应该说是“邪恶公公”。今年夏天,我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的,最好还是不要无端卷入电脑大亨和拖车少妇的大战里去,何况他们的大战说不定还会是场恶战。德沃尔是惹毛了我没错——大大惹毛了我——但他应该不是冲着我来的,纯粹是情势使然。嘿,有些人就是爱欺负弱小。我要为了这件事去和他对着干吗?不要,我才不要。我已经救过小红袜小姐了,也不当心摸到了小妈妈玲珑但坚挺的胸部,还知道了凯拉这名字在希腊文里的意思是“端庄典雅”。若仍不知足,那苍天在上,我就实在犯了贪得无厌之罪。

        这时,我停了下来,思绪和脚步都同时停下,因为我发现这一路是朝沃林顿那边走过去的。沃林顿是一座用谷仓板盖的大型建筑,当地人有时叫它“乡村俱乐部”。它其实也多少有一点乡村俱乐部的样子——里面有一片六个洞的小型高尔夫球场,一座马厩,几条骑马小径,一家餐厅,一家酒吧,还有一幢大屋外加八九栋度假小屋,可以住上三四十人。甚至还有两条保龄球道,只是你和球友每打一球就要轮流去把球瓶再排好。沃林顿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开始的年头里盖起来的,因此没有“莎拉笑”那么老,不过也没小多少岁。

        沃林顿有一条长码头连到另一座比较小的屋子,即“夕阳酒吧”。避暑的旅客在一日将尽之时,往往会到那里去小酌一下(有的人则是在一日之始的时候,到那里喝几杯血腥玛丽)。我朝那边看过去时,才发现我可不是没人做伴。那边有一个女人,就站在水上酒吧大门左边的屋廊里,正朝我这边看过来。

        她吓得我魂都没了。那时,我的神经还没有各就各位,可能是因为这样,才会被她吓得差一点魂飞魄散……但我想她那样子我看了不管怎样都会吓死的。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她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她瘦得不成人形。但最主要的原因,在她那一张脸。各位有没有看过爱德华·蒙克的?嗯,你若把画里张嘴尖叫的脸换成合起嘴来,瞪着眼睛死命盯着你看,就可以清楚勾画出一个女子站在码头的尾端,伸出一只指头很长的手搭在栏杆上的模样了。只不过,我还是要老实招认,我看到她,最先想到的不是爱德华·蒙克的画,而是丹弗斯太太。

        她看起来大约有七十岁了吧,穿着一件黑色的连身泳衣,外面再套一条黑色的短裤。这样的穿着看起来怪怪的,很正式,像一直都很流行的黑色小礼服的变体。她的肤色呈奶油白,只有扁平的胸部以上和瘦削的双肩除外;这些部位长满了大大的老人斑。脸是楔形的,最明显的是那两个外突的颧骨,没长一点肉,跟骷髅差不多。她有一个光亮的额头,不见一丝皱纹。她的眼睛压在鼓鼓的额头和颧骨下面,深陷在眼窝的阴影里,根本看不见。稀稀落落的白发塌在耳朵旁边,服服帖帖地搭在她方正的下颚骨的两侧。

        天哪,怎么那么瘦,我心里想,根本就像一袋——

        我忽然全身一阵寒战。很猛,好像有人给我来了一记电击。我不想让她注意到——什么嘛!刚来避暑,就碰到一个男人居然被自己吓得站在那里发抖,还挤眉弄眼作怪样子——所以赶忙举手朝她挥一挥,同时拼命想挤出一抹笑。嗨,水上酒吧的那位太太。嗨,你那一袋老白骨还真吓得我魂都没了,但在这时节没关系,我原谅你。你到底在搞什么花样?我觉得我挤出来的笑,在她看来可能跟我的感觉差不多——像在做鬼脸。

        她没回礼。

        我觉得自己真蠢——这里没有谁是笨蛋,大家轮流当——举起来的手停在半空中,像半途刹车的举手礼。我转身走回来时路,才走五步,就忍不住回头。被人盯着看的感觉好强,像有一只手正压在我的肩胛骨中间。

        但码头上此时空无一人。我眯起眼睛再看,一开始以为她是退到那小“黄汤屋”的阴影里去了,但她并不在那里。还真是神出“鬼”没。

        她回酒吧里去了,宝贝儿。乔说,你知道的嘛,对不对?我是说……你“应该”想得到的,对不对?

        “对,对。”我咕哝一声,再度举步沿着大街朝北走回家去。“我当然知道,她不是进去了还会去哪里?”只是,我总觉得那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我就是不觉得她若真进去了我会听不到一点声响,就算她光着脚。在那么安静的早上,不可能。

        乔又说了:说不定她是蹑手蹑脚跑进去的啊。

        “对。”我又咕哝一声,那年夏天,我动不动就自言自语,“对,可能是这样。可能她真的是蹑手蹑脚跑进去的。”是啊,跟丹弗斯太太一样。

        我又停下脚步回头看,但这条专用道路是顺着湖边走的,有一点弧度。所以,现在我已经看不到沃林顿或夕阳酒吧了。而且,说实在的,我想这样也好。

        回去的路上,我把我回“莎拉笑”之前和我回“莎拉笑”之后碰到的每一件怪事都列了出来:重复出现的怪梦、向日葵、电台贴纸、晚上的哭声。我想,遇见玛蒂和凯拉母女,加上“像素画板”先生随后追来的电话,也可以算是怪事……只是,怪得跟你晚上听到小孩子哭不一样。

        还有,约翰娜死的时候,我们是在德里而不是旧怨湖这件事呢?这件事算不算呢?我不知道。我甚至想不起来怎么会这样。一九九三年的秋、冬两季,我一直在忙《红衫男子》改编成剧本的事。一九九四年的二月,我开始动笔写《从巅峰直坠而下》,注意力就此全放在那上面。此外,决定往西到tR来,往西到“莎拉笑”来……

        “都是乔在决定。”我把这句话说了出来。一听到自己的声音,我马上就想起来:真的是这样。我们两个都爱这亲爱的老“莎拉”,但会说“嗨,爱尔兰人,请你动一动屁股,我们到tR住几天好吗?”的,一直是乔。她随时都会冒出这么一句……唯独死前的那一年,她一次也没说过。我自己也从没想到要替她说。像是不知怎么就把“莎拉笑”给扔到了脑后,连夏天来时也没想起来。跟我全神贯注在写书有没有关系呢?不太像……有没有其他的解释呢?

        这样一想,就觉得事有蹊跷,但我抓不到蹊跷在哪儿。

        我想起了莎拉·蒂德韦尔,还有她唱的一首歌的歌词。她没录过唱片,我知道这首歌的歌词,是靠“瞎子莱蒙·杰弗逊”唱的版本帮忙。其中一段是这样:

        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谷仓舞曲,甜心。

        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转圈圈。

        我很喜欢这首歌,也一直不懂为什么不是由嗓音粗哑的民谣歌手来唱,而是出自女子之口。出自莎拉·蒂德韦尔之口。我敢说她的歌声一定清甜。不止,我也敢说她一定边唱边摇,乖乖!

        我又回到自己的地方了。眼下在附近看不到一个人影(虽然听得到这天的第一艘快艇已经在下面的湖面上低声轰隆)。我便脱到只剩内裤,下水游到浮台那边。我没爬上去,只用一只手抓着侧边的梯子,两条腿懒懒地踢水。这样是很舒服,但接下来这一天我是要怎么过才好?

        我决定去整理二楼的工作间。等整理好了以后,不妨出去,到乔的工作室看一看。但也要看我的勇气还在不在。

        我朝岸边游回来,一路踢水踢得很轻松,头在水面一上、一下,任由湖水漫过全身,像裹在凉凉的丝绸里面,觉得自己很像水獭。就在我快游到岸边时,湿漉漉的脸往上一抬,就看见有个女人站在大街上瞅着我。那女人瘦得跟我在沃林顿看到的那个一样……但这个女人是绿色的。绿色的!她站在步道上,面朝北,像古老传说里的树妖!

        我倒抽一口气,结果吞下一大口水,猛咳一阵才把水咳出来。我站在及胸的水里,伸手抹掉脸上一直朝下淌的水,马上就扑哧笑了出来(虽然还是有一点狐疑)。那女人是绿的,因为她是一棵桦树,就长在我那条枕木步道和大街接口朝北一点的地方。就算我的眼睛已经抹去了水,它的树叶在象牙白、有黑条纹的树干周围生长的样子,仍然很像一张瞅着人看的脸。没有一丝风,那张脸也就纹丝不动(跟先前那位泳衣外加黑短裤的女人的脸一样,没一点表情),但若是微风徐徐的日子,那张脸就会是微笑或皱眉的了……搞不好还是大笑呢。那棵树后面还有一棵样子很邋遢的松树,一根光秃秃的枝子直朝北伸。就是这根树枝害我以为看到了一条皮包骨的手臂,用没有一丝肉的手朝北方指。

        这也不是我头一回自己吓自己。以为看到怪东西,如此而已。小说写太多,难免会连地板上的影子都以为是脚印,把泥地上的每条线都当做是神秘的暗号。这样当然无助于我判断到底是“莎拉笑”这地方太诡异,还是我自己的脑袋太特别。

        我四下环顾一圈。我名下的这块湖区依然独属我一人(只是为时不久了,因为先前那第一艘快艇的引擎声已经有第二艘和第三艘加入,成了多声部),于是我脱下湿透的内裤,挤掉水分,放在短裤和t恤上面,然后光着身子沿着枕木步道朝木屋走去,把衣服捧在胸前。我假装自己是本特,正捧着早餐和早报要给温西爵爷送去。等回到家,进了木屋,我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傻笑。

        那时节,二楼就算开着窗也还是很闷。等我走到了楼梯顶,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乔和我共享二楼,左边归她(很小的一个房间,跟个小贮藏室差不多;她只需要这么大。我们在木屋的北边另盖了一间工作室给她用),右边归我。走廊底看得到空调的出风口。这台空调是我们买下木屋一年后买的。我看到它,才发觉空调惯有的嗡嗡声听得我都忘了它的存在。上面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努南先生,机器坏了。开了后只出热风,听起来好像里面都是碎玻璃。迪安说,城堡岩的西方连锁会把要换的零件送过来,但我要真看到了才会信。梅泽夫。”

        我看到最后一句不禁失笑——十足的梅泽夫太太本色。我伸手转了一下开关。机器一发现附近有带把儿的人类出没,通常都不敢造次,乔以前就常这么说。但这一次,它不给面子。我听着那机器嘎啦嘎啦叫了约五秒,就啪一下再把它关掉。“这老东西死翘翘了”。tR的人爱说这一句。机器修好之前,我可是连填字谜都没办法在这里做。

        我四下看了一圈我的书房,想知道会有什么感觉,想知道会找到什么。答案是啥也没有。我看到我写《红衫男子》时用的那张书桌。我用那本书证明自己第一次出手就成功并非侥幸。我看到了那张尼克松的照片,他双手高举,两只手都比划着胜利的手势。下面的标题是:“你会跟这人买二手车吗?”我看到了乔织的拼接地毯。那是她有一年冬天特意为我做的,过了一两年,她发现了阿富汗毛毯的神奇世界,就把钩针一股脑儿全扔掉了。

        这书房不算陌生,但里面的每一样东西(尤其是空空的书桌桌面),说的都是这里是迈克·努南前半生的工作地点。我以前看过一种说法,说男人的生命通常是由两大力量界定的:工作和婚姻。在我的生命里,婚姻已经结束,工作也像陷入了永久的空窗期。因此,这个我待过那么多时日的地方,让我用想象编织各种奇特人生的地方,现在对我来说会变得没有一点意义,其实并不奇怪。这里就像已被开除之人的办公室……或猝死之人的办公室。

        我刚要走,忽然想到一件事。角落的档案柜里塞满了文件——银行报表(大部分是八或十年前的)、信函(大部分都没回)、几则故事残篇——但就是没有我要找的。我又去翻壁柜——那里面的温度少说也有一百一——结果在梅泽夫太太写下“杂物”的一个纸箱里面翻到了。我要找的是一个三洋牌的录音机,德布拉·温斯托克在普特南出我第一本书时送我的。这录音机可以设定成你开口才录音,停下来思考就暂停。

        我没问过德布拉她看到这东西时心里是不是在想:“哇,我敢说天下凡是懂得自尊自重的通俗小说作家,都会很喜欢有这么一样宝贝的。”或是那时她有具体的……比如说暗示?努南,你潜意识一有句子冒出来,就要赶快口述传真。我那时没搞清楚,现在还是没搞清楚。反正有这东西就对了,一个真正专业级的口述录音机。我车里还有至少十几卷录音带,原本是准备自己录一些东西开车时听的。我在这口述录音机里装了一卷录音带,把音量调到最大,然后设定为“口述”模式。若我已经至少听到了两次的怪声音重又出现,就会被录在录音带上,我就可以拿去放给比尔·迪安听,问他觉得这是怎么回事。

        万一我今天晚上又听到小孩子哭,录音机却没录呢?

        “嗯,那我就知道情况是另一种了。”我在满屋阳光、空空荡荡的书房里,大声把话说出来。那时,我正站在书房的门口,腋下夹着口述录音机,看着空无一物的书桌桌面,全身汗流浃背。“要不也至少可以怀疑是另一种情况。”

        乔位于长廊另一头的小窝,衬得我的书房拥挤但安适。以前,这里从来就不会塞太多东西,现在更只剩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房间。她的地毯不见了,她的照片不见了,连她的书桌也不见了。活像一件“自己动手做”的活儿在百分之九十的事都做完后,就被人扔着不管了。乔像是被人刮得一干二净,全都擦掉了。刹那间,我没来由地火冒三丈,对布伦达·梅泽夫十分恼火。我想起以前我妈要是对我做的事有意见时,常会说:“你会不会有一点太过分啊?”那时,我看着乔那块小小的地盘时感觉就是这样:什么都清光了,清到只剩四面墙。梅泽夫太太会不会有一点太过分啊?

        ,那天外飞声又说了,说不定是乔自己清掉的。你想过没有,老兄?

        “这说不通,”我说,“她为什么要这样呢?我看她不像是预感自己会不久人世。想想看,她才买了——”

        我不想说那几个字,不想大声说出来,好像说出来怎样都不对。

        我转身离开,这时忽然一股凉风吹来,带着一声叹息,拂过我的两边脸颊。在这么热的房间里,这风来得很是奇怪。风的抚摸不包括身体,只有脸。那感觉怪透了,像有两只手很快但很轻地拍了一下我的两颊和额头。与此同时,我耳朵里也听到了叹息……但也不太像叹息,倒更像窸窣的低语拂过我的耳际,像有人压低了嗓子要传达消息。

        我赶快转身,以为会看到窗帘在动……但窗帘挂得好好的,纹丝不动。

        “乔?”我大声叫道。听到自己叫出她的名字,我全身一阵猛烈的寒战,连夹在腋下的口述录音机也差一点掉下来。“乔,是你吗?”

        什么也没有。没有鬼影伸手轻拍我的脸,没有窗帘飘动……若真有风吹过,窗帘一定会动。四下静悄悄的,只有一个高个子男人满脸都是汗,腋下夹着口述录音机,站在空空的房间门口……但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觉得我在“莎拉笑”不是孤单一人。

        我问自己一声,就算真是这样,那又何妨?鬼又伤不了人。

        这是我那时的想法。

        等我午餐过后再到乔的工作室时(她装了空调的工作室),对布伦达·梅泽夫的感觉就好多了——她终究不算太过分。乔二楼的小房间里有几样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东西——她编的第一张阿富汗毛毯的镶框作品,那条绿色的拼接地毯,她那张缅因州向日葵的镶框海报——全都改放到这里来了。其他我还记得的东西也都在这里。看来,梅泽夫太太好像有话要跟我说——我没办法抚平你的痛苦或减少你的悲伤,我也没办法防止你回这里来可能导致伤口再受重创,但我可以把所有可能让你心碎的东西都集中在一处地方。这样,你就不至于在不小心或没准备的情况下碰到这些东西。我能做的也只是这样。

        这里就没有空空的墙了;这里的墙满载我妻子的灵魂和创造力。这里有她编织的作品(有的很正经,很多就怪里怪气的),她做的蜡染布,从她自己说是“幼儿拼贴”的剩布料做出来的破布娃娃,用黄、黑、橘等颜色的长条丝布做出来的一幅沙漠抽象画,她的花卉摄影作品,甚至她的书架最上头还放了一个没做完的东西:“莎拉笑”的小像,是用牙签和棒棒糖棍子做的。

        工作室一角放着她的织布机和一个木头柜子,上面有个牌子:“乔的编织用品!非请莫入!”就挂在柜子的圆把手上面。另一个角落放着她的五弦琴。她原本想学,后来放弃,说弹起来手指头太痛。再一个角落放的是一支爱斯基摩皮艇的划桨和一双滑轮溜冰鞋,脚尖的地方都磨损了,鞋带头有小绒球作装饰。

        而我最留意也看得最久的东西,就放在房间正中央的一张老活盖书桌上面。过去这么多年,我们在这里度过不少美好的夏季、秋日,还有冬寒的周末。那时候,这张书桌上面一定乱摆着各色的线轴、一球球的棉纱、素描,可能还有一本谈西班牙内战或美国名犬的书。约翰娜有的时候真会气死人,至少会气死我,因为不管她做什么都看不出来规矩或秩序。但她也真能教人敬畏有加,有的时候甚至让人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儿。她那脑子跑野马跑得之凶啊,不同凡响!她的书桌就反映了这一点。

        但现在那些都不见了。可以认为是梅泽夫太太把书桌上乱堆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收到别的地方去了,又把这东西弄到桌面上来。但我觉得不可能。她何必呢?没道理嘛。

        那东西罩着灰色的塑料套。我伸手去摸,才差一两英寸就摸到时,又把手缩了回来,因为我做过的一场梦。

        那场梦忽然闪过我的脑际,跟那阵古怪的微风拂过我的脸颊一样,但马上就又消失了。我把塑料套掀开,下面是我那台绿色的旧IBM打字机。我有好多年没见过它了,甚至都没想到过它。我靠过去,还没看到心里就有数。它装的版球是“信使”——我以前最喜欢的字体。

        老天爷!那台老打字机为什么会放在这里?

        约翰娜画画(虽然画得不太好),摄影(这倒很出色),有时她拍的照片还卖得出去,她也做编织,钩针织,自己纺纱染色,她的吉他技巧可以弹八到十组基本和弦。当然,她还会写,主修文学的人大部分都能写,要不然怎么叫主修文学?但她文学创作的天分让人惊艳吗?不。她大学时写过诗,玩过一阵子之后就放弃了艺术创作的这支派别,因为她写得太烂。迈克,你就负责你、我两人份的文学创作好了,她有一次跟我说,这方面就全看你的了;至于我呢,什么都玩玩就好。拿她写的诗和她织的布、拍的照片、编织的作品来比,我看这倒是明智之举。

        但我的老IBM打字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为什么呢?

        “写信,”我说,“她在地下室或哪里找到的,弄上来写信用。”

        只是,乔不是这样的人。她的信多半都会拿给我看,往往还会要我在最后加几句后记,还用一句老话“鞋匠的孩子反而没鞋好穿”(“若不是贝尔,作家的朋友还绝对没办法和他联络”,乔也爱加上这一句)来打消我的负疚感。打从婚后,我从没见我妻子打过一封她个人的信。别的不讲,我看她根本就觉得这是无聊的虚礼。她会打字,只要慢慢地,有条不紊地,就能打得出找不出一丁点儿错的商务书信,但这种时候,她一定是用我的台式电脑或她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来处理这些琐事。

        “你这是要干什么,宝贝儿?”我问一句,然后开始翻她书桌的抽屉。

        看来布伦达·梅泽夫想过要整理这些抽屉,只是败给了乔的老性子。乍看像是整理过了(例如线轴是依颜色分类排好的),但没几下子就宣告投降,随乔这堆东西自己乱去。我在乔的这些抽屉里,找到了千百种乔的形迹,每一种都挟着意想不到的回忆,刺痛我的心,但就是找不到任何用我的旧IBM打的文件,有没有“信使”版球都一样。连一张小纸头也没有。

        等找完了,我靠在椅子上(应该说是她的椅子),看着她书桌上那张相框里的照片发呆。我不记得以前看过这张照片。十之八九是乔自己冲洗,然后自己手工上色,才会是这样子(原版的照片可能是从地方上哪户人家的阁楼里翻出来的)。完工后的效果看起来很像通缉要犯被泰德·特纳加上了颜色

        我拿起照片,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相框的玻璃,不禁莞尔。莎拉·蒂德韦尔,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蓝调喊手”,她人生最后的停靠地,大家知道的就是这里,tR-90。她和她那一帮人——有些是朋友,大部分都有亲戚关系——离开tR后,转进城堡岩住了一阵子……然后就不知所踪,像夏日清晨地平线上的云层或雾霭般消失无踪。

        她在照片里,脸上只带着浅浅的笑。她眼睛半闭,一边的肩膀上面看得到有吉他的绳子挂在那里——不是背带,而是绳子。背景里看得出来有一个黑人男子,头上歪戴着一顶德贝帽(关于音乐家有件事要讲一下:音乐家都知道怎么戴帽子才帅!),站在看起来像是洗衣盆贝司的乐器旁边。

        乔把莎拉的肤色染成牛奶咖啡的颜色,可能是从她别的照片看来的吧(这一带有她几张传世的照片,大部分拍的都是莎拉头朝后仰,长发直垂到腰际,正发出她最出名的奔放笑声)。那些照片肯定没一张是彩色的,因为十九、二十世纪之交没有彩色照片。莎拉·蒂德韦尔也从来没在她的老照片上留过任何记号。我记得迪基·布鲁克斯,就是“全能修车厂”的老板,有一次跟我说,他父亲生前说他在城堡郡的市集射飞镖时,赢过一只泰迪熊,就把泰迪熊送给了莎拉·蒂德韦尔。迪基说,莎拉的回报是颊上的一吻。依迪基的说法,他老爸从没忘记这一吻,说这是他一辈子最棒的吻……不过,我看他这话不太可能会当着他太太的面说。

        而她在这张照片里,只是笑。莎拉·蒂德韦尔,人称“莎拉笑”,从没录过唱片,但她的歌还是流传了下来。其中一首,《宝贝陪我走》,和“史密斯飞船”的《这边走》)里最有名的一首,曲风舒徐,有灵魂乐的气质。">听起来很像。这位女士在现在要叫做“非裔美国人”才行。一九八四年,约翰娜和我因为刚买下这栋木屋而开始对她有兴趣时,普遍的用语还是“黑人”。再往前推到她生前的那年代,她就很可能被叫做“黑女人”或“黑仔”,搞不好还被叫做“黑白混血”呢。当然,还有“黑鬼”。一定有很多人会放肆地用最后一种用语。所以,你说她会在城堡郡一半人的面前,给迪基·布鲁克斯的老爸——一个白人——一吻,我会信吗?不信,我才不信。不过,谁能打包票呢?没人能打包票。过去的事,就是这点会整得人七荤八素。

        “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谷仓舞曲,甜心。”我轻轻哼了一句,把照片放回书桌。“这啥也不是,不过就是转圈圈。”

        我刚拿起打字机的塑料套子,便又转念,决定还是不要套回去。我的目光飘回了莎拉的照片,看着她半闭着眼睛站在那里,拿来当吉他背带的那根绳子挂在一侧的肩头。她的脸庞和笑靥怎么看都让我觉得眼熟。这时,我突然想到,奇怪,她那样子居然很像罗伯特·约翰逊。出自他手笔的原始装饰乐句,后来在“齐柏林飞船”和“摇滚鸟园”录过的每一首歌的和弦里几乎都找得到影子。这位罗伯特·约翰逊,传说走到十字路口把灵魂卖给了撒旦,换得七年狂飙、醇酒、流莺乱来一通的糜烂人生,当然也换到了廉价酒店点唱机里的不朽。罗伯特·约翰逊啊,据说后来因为女人被人下毒害死。

        那天近傍晚时,我出门到杂货店去,在冷冻柜里看到一条卖相很不错的比目鱼,看来可以当我的晚餐,我便加买一瓶白葡萄酒来配鱼。就在我排队等着要到收银台结账时,一个老人家颤巍巍的声音从我背后传了过来:“看来你昨天交上了新朋友,啊?”他那扬基口音很重,差一点要让我觉得他是故意讲成这样来搞笑……口音还在其次,最主要的还是在他那吆喝叫卖似的腔调——道地的缅因人讲话都像拍卖官在喊价。

        我转过身去,看到这个怪老头正是前一天站在修车厂停车坪和迪基·布鲁克斯一起全程见证我和凯拉、玛蒂、吉普车邂逅的人。他手上还是拿着那根镶金头的拐杖。现在我知道了,五十年代有一阵子,《波士顿邮报》捐了一批镶金头拐杖给新英格兰每一州的每一郡,送给郡里年纪最大的老人,之后就由前一代的老不死传给下一代的老不死。最好笑的是,《波士顿邮报》多年前自己就先两脚一伸走了。

        “真要说起来是两个。”我回了一句,同时拼命在脑子里挖掘他的名字,但就是挖不出来。不过我记得,乔还在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他这号人物,老是霸在迪基车厂等候室里那张肥厚绵软的椅子里不走,一下讲天气再讲政治,再一下还是讲天气再讲政治,随身边的锤子乒乒乱敲、空压机轧轧乱叫都无所谓。他是那里的常驻访客,所以68号公路一有任何风吹草动,准有他这千里眼杵在那里虎视眈眈。

        “我听人说啊,玛蒂·德沃尔还真是个可人儿呢。”他对我说——听“银”,德“花”,“柯”人儿——把一只眼睛皱褶肥厚的眼睑往下盖了一下。猥亵的眼神我这辈子见得多了,但还从没见过有从拄着金头拐杖的老头儿眼睛上这么厚的一块皮上来的。我一时很想一拳把他蜡黄的鹰钩鼻打下来。他那鼻子从脸上飞出去时,准会像枯死的树枝被膝头喀嚓一声压断。

        “哦,你听到的事情很多吧,老乡?”我问他。

        “是啊!”他说,嘴唇咧开一条缝,挤出笑来。他嘴唇的颜色黑得像猪肝,牙龈都是白点,上排还留着几颗黄板牙,下排也有两颗。“还有她那小东西——很机灵,对吧!”

        “机灵得像只溜房檐的猫。”我附和一声。

        他又朝我眨一下眼睛,有点惊讶这样的老话居然也会从我这种“黄口小儿”的嘴里说出来。紧接着,他脸上挤出来的笑更深了。“但她没看好她,”他说,“小娃娃从家里跑出来了,这你知道吧。”

        这时,我发现——虽然有一点迟,但总比没发现要好——至少有五六个人朝我们这边看过来,听我们在说什么。“我的感觉好像不是这样,”我说的时候故意把声音抬高一点,“不是这样,我觉得不是这样。”

        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咧着嘴,挤出来的笑像是在说,嗯,是啊,小子,买一送一呵。

        我离开杂货店时,心里很替玛蒂·德沃尔担心。依眼下的情形来看,想管她闲事的人还真多。

        我回到家后,把买的酒拿进厨房——这酒可以先冰一下,等我把烧烤架拿到露台上放好。我才伸手要开冰箱,就僵在那里不动了。原本那冰箱门上乱贴了起码四五十个小磁铁——蔬菜花样的、水果花样的、塑料字母的、塑料数字的,还有一堆“加州葡萄干”——只是,现在这些小磁铁不是原先乱摆的模样,而是在冰箱门上排成了一个圆圈。有人来过这里!有人进来过,然后……

        把冰箱门上的小磁铁排成这样?果真如此的话,就有小偷需要好好矫正一下心理问题了。我伸手朝一个小磁铁摸了一下,想碰又不敢碰,只用指尖稍微点一下。我突然又急怒攻心,伸手把冰箱门上的磁铁全都弄乱,很用力,一两个磁铁因此掉到了地板上。我没去捡。

        当晚,我在上床前,把那台口述录音机放在大角鹿头标本本特下面的桌子上,开关转到“口述”。我又拿了一卷以前录歌用的卡式录音带放进录音机里,把定时器转到零,然后爬上床去,很快入睡。一晚都没做梦,也没惊醒。一连睡了八小时。

        第二天是星期一,早上那天色正是游客来缅因州最大的理由——空气温暖又清爽,湖对面的群山好像都放大了一些。华盛顿山,新英格兰最高的山,就飘浮在极远的天边。

        我先煮咖啡,然后吹着口哨走回起居室。过去这几天的胡思乱想,今天早上再看,显得很愚蠢。突然,我忘了吹口哨:口述录音机的定时器在我上床时是归零的,现在跑到了十二。

        我先倒带,手指头停在“播放”键上,一时颇为犹疑。心里暗骂自己一声别傻了(乔的声音)后,我按下按键。

        “哦,迈克。”一声悄声的轻唤——可以说是耳语——从录音带上传了出来。我倏地伸出一只手,用手腕抵在嘴上,免得自己失声尖叫。我在乔二楼的小房间时,微风拂过我的脸所带的那声叹息,就是这一声——只是,现在那声音的速度比较慢,所以我听得清楚它在说什么。“哦,迈克。”那声音又再唤道。接着是轻轻的一声喀啦,录音机暂停了一段时间。之后,在我回北厢的卧室入睡后,声音又来了,在起居室里轻唤:“哦,迈克。”

        然后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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