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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去程的航班很早,因此小加代等人出发前一晚就住进成田的饭店。换句话说,从那天晚上起,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小加代她们出发前往成田两、三个小时后——约莫晚上十一点,事务所的大门传来开锁的声音,纯子姐探进头来:“晚安。”同时间电灯“啪”的一声亮了起来。我从我在事务所的老位置——沙发与小加代办公桌之间的垫子——上站起来,和纯子姐打个照面。

        “哦,阿正,你在呀。”纯子姐微笑。我不可能不在,可是纯子姐每次见到我,都一定要说这句话。

        “要不要去散步一下?”

        纯子姐晃了晃我的牵绳,我摇尾巴回应。若是对小加代和小系,散步时不必像这样一一询问和回应,但是面对纯子姐,多少还是有点不适应。为了确实做好沟通,我也不得不频繁地做出反应。

        纯子姐穿着白长裤和t恤,踩着一双旧塑胶拖鞋,脖子上卷着一条白毛巾,要是再系上一条围裙,简直就像深夜营业的蔬果店大婶。

        “天气又闷又热,真不舒服呢。要去水上公园走走吗?”

        水上公园在事务所附近,是个填平运河改造而成、景色优美的地方。由于前身是条运河,公园构造颇为奇特,呈细长型,若从东边出入口进去,在西边出入口折返,从东边出入口离开,这样的路线可以好好跑上一段距离。再加上车辆不能进入,这里也是我和小加代早上的散步路线,已经热门熟路了。只是由于某些问题,最近深夜没有再踏进去过。

        即使如此,我还是仰望纯子姐,摇了摇尾巴。关于水上公园最近的“某些问题”,我想只要到了现场,纯子姐应该就会想起来了。至于到时候要如何行动,就交给她决定。

        “喏,出门吧!”

        纯子姐把牵绳系上我的项圈,活力十足说完后,小跑步踏了出去。我相当中意纯子姐轻快的脚步,她的速度,让我可以在散步全程约六成的时间里,都以马术中“奔驰”的速度前进。这运动量很刚好。

        许多饲养狗,爱狗,并且对狗施以正确管教的饲主,却对适合这只狗的品种、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散步速度,意外地无知、疏忽。这件事着实令我吃惊,也让我沮丧。例如说,跟笨蛋诸冈进也散步时,他从头到尾跑个不停,已经不算年轻的我可是会被累垮的;反过来说,所长总是慢吞吞地走着,我的身体根本无法充分伸展,散步完反倒更加佣懒。

        根据之前听见的谈话,纯子姐养过狗,甚至陪过母狗生产,想必她对我等犬族已有相当实际、切身的知识。纯子姐是那种看到狗就忍不住靠过去说说话的人,不过我从没看过她对狗做出不恰当的行为。例如,不管面对多么温驯的狗,她也不会站着就突然伸手抚摸狗的头,她一定会蹲下身来,和狗儿四目相接打过招呼,再询问饲主“我可以摸它吗?”得到许可后,再抚摸狗儿的脖颈一带。若是那条狗的状况十分良好,而且饲主与纯子姐彼此爱狗的心灵相通,她便会“嗨嗨”地和饲主握手,并笑容满面地道别。要是尽管狗儿露出悲伤困顿的眼神,饲主却在纯子姐抚摸狗的同时,不断夸耀这条狗有多名贵、自己花了多少心血照顾、或是抱怨狗儿不够热情活泼、责骂狗儿是只不中用的看门犬等等,这类不必要在本人(本狗)面前说三道四的言谈,那么纯子姐就会在有礼道别后,不断责骂那个饲主。

        今晚似乎也是个闷热的夜晚,犹如湿毛毯般的热气包裹着我和纯子姐,很快就开始冒汗,我们持续前进。大马路上,亮着红色车灯的末班公车开了过去。偶尔看到几名路人,不是刚喝完酒的上班族,就是赶在门禁前回家的年轻粉领族,他们心无旁骛踩着脚步朝家门前进。

        前往水上公园途中,这个小镇的居民差不多正准备就寝,唯一灯火通明、显得突兀的,是一家叫做“LIFE-LIGht”的便利商店。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原是一家小而有风情的酒店,两年前上一代老板将酒店交给现任小老板经营后,酒店便转行了。小加代早上散步回程时,会在这里买些牛奶面包,相当方便。我的狗食突然没有时,也会到这儿救急补货。但是这家店一到晚上,就成了一个教人不敢恭维的场所。因为这家便利商店也卖酒,有时会有醉鬼在这里晃荡;更频繁的是,常有一群中学生群集在店门口,让人忍不住怀疑这些孩子的父母是怎么管教孩子的。

        三个月前某天晚上十点左右,小系带着我来买卫生纸,被那几名头发染成金黄色的年轻人纠缠,逼我不得不亮出睽违许久的利牙。那次之后,小系就怕得不敢再靠近这家店。上一代老板是个不错的生意人,自己苦心经营的店,到了儿子这一代,却变成这样,他一定感到痛心无比吧。

        不过今晚“LIFE-LIGht”的门口却空荡荡的。对店家而言,应该也不乐见“店门口”比“店里”热闹的情形吧,所以这应该算是好事。只不过,有一名穿制服的女孩子——八成是高中生——紧贴着设置于店家自动门旁的卡式公共电话前,好像在和朋友讲电话。

        正当我感叹现在年轻人真是不像话时,经过像是抱着公共电话长舌的女孩子身边,纯子姐大声说了:

        “你在干什么!快点回家去!”

        我没有回头,但是犬族的视野比人类宽阔,我的视野一角瞥见女孩吓得挺直上半身,目送纯子姐离去。接着,还听见她小声骂道:“搞什么啊……死太老婆。”

        幸好,纯子姐好像没听见。她稍微加快速度,迈着像在赛跑的脚步前进,低声咕哝:

        “真是的——真想看看她父母长什么样子。这么晚的时间,竟然还穿着制服在外头闲晃。对不对,阿正?”

        说的没错,不过那女孩的父母八成正在看电视什么的,想必一点也不在意吧。要不就是已经睡了。

        纯子姐继续愤慨地说:

        “还有啊,现在的高中制服裙子怎么会短成那样?稍微蹲下,内裤不就都给看光了?要是我的话,一定会跟女儿说,学生时代就做这样打扮,是打算往后一辈子都要干那种给人看内裤过活的行业吗?”

        要是听到纯子姐那样说,女孩们一定会反击:“才没人想看你的内裤哩,老太婆!”

        这种论点虽不合逻辑,感情上,却不得不认同,所以才莫可奈何。

        眼前开始看得见水上公园了。秋冬夜晚的树木漆黑沉郁,仲夏夜的树林看起来却是暗沉的灰绿色,是黑暗的浓度被热气给稀释了吗?

        可能有点喘不过气来,纯子姐在水上公园出入口前停下脚步。她调匀呼吸,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我转头扫视周围,没有人影。马路路面的柏油还残留着白天的热气,热烘烘的,触感似乎很柔软,脚底的肉垫觉得一阵恶心。

        纯子姐擦掉脸上的汗,说了声“好”,拉了拉我,我顺从地跟上去。水上公园出入口前的看板,从我所在的距离也清晰可见。长宽约是榻榻米纵向对切大小,白色底板上用黑红两色油漆写着斗大的字。

        “咦?”

        纯子姐走过大门,来到看板附近才总算注意到,她的表情顿时严肃起来。看板上写着:

        注意!

        今年以来,水上公园于夜间频繁发生犯罪集团犯下的恶质抢劫、恐吓等事件,更有进而发展成伤害的案例。深夜时间,穿越或行经公园时,请格外小心留意。如不幸受害,或目击到可疑人物,请立刻拨打一一〇电话报警。

        看板最后还附上辖区警察局的联络电话。这个看板看起来颇新,可能是旧的太脏或被弄坏,最近才换上了新的。我和小加代第一次在公园看到警告看板,已经是今年二月前后的事了。

        “哎呀,讨厌,我都不知道。”

        纯子姐豪气地搔着头。我摇了一下尾巴,吸引她注意。然后把鼻子转向沿着水上公园延伸的单行道柏油路。那里有路灯照亮,很明亮——虽然肉垫会不舒服。

        “阿正,你不想进公园是吗?”

        纯子姐很敏锐。确切地说,不是我不想进去,而是不想让纯子姐进到公园里。

        “那我们走别条路吧。”纯子姐说完,又开始慢跑。“再多流点汗,回家后的啤酒会更美味的。走吧!”

        好像有不良少年集团在水上公园抢劫和勒索——这个传闻,去年底就传进莲见侦探事务所的成员耳中。毕竟是当地的事,而且莲见侦探事务所一直与辖区警局保持联系,虽说是传闻,可信度很高。

        当时传闻的内容:有两、三件是路人被骑脚踏车经过的人顺手打劫,另一件是两名夜游的女高中生被少年集团包围,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所长听说了这件事后,一直担心若不尽快逮到犯罪集团,少年们一定会变本加厉。

        事实上,所长的忧虑应验了。过完年后的一月底,某天深夜零时过后,一名五十多岁的上班族自新年晚会返家,醉醺醺地经过水上公园时(那条路是捷径),遭到三名少年围殴,公事包和钱包都被抢走。才刚进行完这起抢案的现场勘验,隔天晚上还不到十一点,在水上公园遛狗的四十多岁主妇就被两名少年持刀威胁。主妇没有带钱包出门,却被其中一名少年砍伤手臂,伤势两星期才痊愈。接着,三天后在差不多时间,又有路过公园的年轻上班族遭袭,不过这次没人受伤也没有损失,据说是那个上班族溜得够快。

        莲见事务所忧心忡忡,认为警方应该尽早对当地居民提出警告才对。另一方面,莲见所长严禁小加代深夜带我到水上公园散步,小加代也老实地听从。但是就算不进入公园里,小加代还是几乎每晚都带着我在公园周围散步。就在那阵子,发现了那个看板。

        立起看板之后,水上公园的危险消息很快在当地居民间传开了。夜间行人远减,各校要求学童们日落后不要经过这里。车站前及公车站、町内会事务所等处也都贴出了警告传单。

        但是,纯子姐对这些动向一无所知。她一人独居,从事的是自营业,和町内会的活动无缘,再加上没有小孩,跟学校毫无瓜葛——因而,情报很难传达到她耳里。

        幸好今晚她放弃进去公园。我松了一口气。不然依纯子姐的个性,很可能会卷起袖子说:

        “阿正,就拜托你当保镖了!我来代替那些没用的警察,逮住那些死小鬼!”

        事实上,小加代也有这个打算。她会带着我每晚在公园附近走动,也是为了散步兼巡逻。她盘算着要是听到公园内传来“哇~”或“呀~”的求救呼叫,立刻拉着我冲过去。可是我的心里总是冷汗直淌,祈祷不会真的发生这种事。虽然小加代曾经在防身术教室学过功夫,还拿了证书,就算遭到不良分子袭击,也能够采取比一般年轻女孩更正确的行动,但还是可能寡不敌众;尽管我的牙齿依然锐利,但是下巴只有一个,若是遵从“不打没把握的仗”这种专家守则,还是不应该莽撞胡来。

        我和纯子姐平和地结束散步,口渴无比地回到家。纯子姐在用啤酒滋润自己的喉头之前,先让我喝饱了干净的水,然后用刷子刷整我凌乱的毛发,关灯之后,细心锁上事务所的门,回家去了。

        就这样,我孤单一人在夜里静静入睡,没有做梦。不过可能是看家的责任让我神经紧绷,我睡得很浅。天亮送报生脚踏车通过事务所前时,我已经醒来了,茫然地望着透过百叶窗射进来的朝阳色彩。

        然后——我忽地听见奇妙的声响。

        从远方,有谁——没错,是“谁”,是“人”,很明显的对方有两条腿——走近过来。走得很快,脚步声啪哒啪达响,竖耳倾听,可以察觉到那脚步声很轻,好像是小孩子。可是以小孩子来说,脚步又有些沉重——或者该说不规则或不自在。对方搬着什么东西吗?

        我在昏暗的事务所里直直竖起双耳,集中精神。脚步声持续接近,在事务所正门停了下来。乍看之下与一般住宅无异的不锈钢门,现在应该关得紧紧的,门铃旁贴了一张小告示——上头有小加代中规中矩的字迹,说明事务所公休四天。

        外头有动静,有人在门外鬼鬼祟祟的。门的另一头,来人好像把什么东西放在事务所门口。我急忙绕到后门去,那里有一道就算门关上我也能穿过的小门。

        我穿过小门,绕过小系停在建筑物旁的脚踏车,跑到正门。大门正前方孤伶伶放着一个桥子箱大小的纸箱。我好像慢了一步,四周已经不见人影,就算四处张望,也不见逃跑的疑犯。

        那个纸箱侧面印有“高原高丽菜”字样,箱子没用胶带封住,一边箱盖朝门口的收报箱斜斜翘起。

        走近箱子的我,闻到了动物的气味。我吓了一跳,耳朵竖得更尖了。

        被抛下的纸箱悄悄地动了,我连忙跳开。

        纸箱发出“沙沙”声,又传来动物的气味。那味道让我回想起小时候迷路跑进小学校园的事。尽管已是遥远的过去,味道的记忆却十分鲜明。毕竟我可是一只担任过警犬的狼狗。

        小学校园——位于角落,被绿色的铁丝网围住的饲育小屋。

        我伸长脖子,窥看纸箱里面。被箱盖遮住光线的黑暗底部,总共有五对眼珠子正闪闪发光地仰望我。我背脊上的毛瞬时倒竖起来。

        不晓得是故意还是纯属巧合,“高原高丽菜”的箱子里,装着喜欢吃高丽菜的动物。好一阵子,我怀疑眼前看见的景象,但我确实没看错。

        里面竟有五只小兔子蜷缩在一起。

        “好可爱唷,喏,多吃点。”

        纯子姐满面笑容地坐在纸箱旁,她拿高丽菜、莴苣和胡萝卜一个接一个地喂给箱里的小兔子吃。

        “好吃吗?好乖唷。”

        那温柔雀跃的声音简直就像从头顶发出来的,所以说尺寸小的动物比较吃香嘛。

        发现小兔子们后,我一人实在无能为力,只好守在纸箱旁等待纯子姐。这副光景实在可笑,幸好大清早的没人看见,再说我也别无选择。

        我们这些居住在城镇里的动物,不分狗、鸟或猫等族类,大半都能彼此沟通。这种时候,当地使用的人类语言也就是动物间的共通语言。这就好比只要住在日本,不论美国人、法国人还是伊朗人,都以日语对话一样。不仅如此,就像美国人不习惯日本食物、法国人嘲笑日本人的生活习惯、伊朗人对日本人没有宗教信仰感到惊奇一样,狗和猫、猫和鸟、鸟和兔子之间也对种族间的差异或吃惊,或嘲笑嫌恶。

        我无从判断高原高丽菜纸箱中的小兔子们已经出生多久,总之它们还非常年幼,无法和我对话,简而言之就是小婴儿。但是它们不愧是在城镇出生,就算闻到我的气味,也不会惊慌逃走或害怕,着实让我松了口气。

        以从事自由业的人而言,纯子姐算是相当早起,她每天七点左右就会起床,这天也是一样。她发现我坐在莲见事务所大门前,鼻头上的兔毛刺激我直打喷嚏,她便注意到了那个纸箱。

        纯子姐一确认箱里的东西,劈头就问:“阿正,你从哪里捡来这些兔子?”

        又不是我捡的。

        “不是弃猫,而是弃兔呢。不过——”

        纯子姐将兔子一只只放在手上,像在检查它们眼睛的明亮度和毛皮状况。

        “每一只都很健康,之前一定被照顾得很好。五只都是小兔子,或许是养了一对兔子的人,养不起新出生的小兔子,才丢掉的。兔子真的很会生呢。”

        纯子姐不单单喜欢狗,应该说她喜欢动物吧。我对兔子的事一无所知,我比纯子姐清楚的,只有今早把小兔子丢在事务所门前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率是小孩子。从脚步声听来,绝不会错。而且那孩子是独自一人,我既没听到其他脚步声,也没有对话声。

        如果是做为宠物饲养的兔子繁殖太多,不得不丢弃时,小孩子会一个人付诸行动吗?或者是父母要小孩拿去丢的?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就常理来看,纯子姐的推理很合乎逻辑,但我不认为适用这次的情形。

        真是急死人了!纯子姐也会对我说话,就像对小加代和小系说话那样,她似乎坚信我听得懂。事实上我也的确可以理解,现在才这般焦急。要是我有可操人语的发声器官,或纯子姐能听懂动物的话,我就可以告诉她今早脚步声的事了。

        “就算旁边有其他动物在,阿正也不在意呢。你果然是只稳重的狗。”

        纯子姐摸摸我的脖子。就是啊,纯子姐,我才不会欺负还是小毛头的兔子呢。不过,还是希望你不要用摸过小兔子的手摸我,会留下味道的。

        “一直让你照顾它们实在太可怜了,我会请房东通融,在找到愿意收养的人之前,先小兔子保管在我那。”

        太好了,我真是求之不得!小兔子们被带走之后,我打从心底松了一口气,打了一会儿盹,甚至对纯子姐热中小兔子忘了带我去散步一事感到庆幸。

        虽然一大早时有些风波,但接下来的一天平静地过去了。待在事务所看家时,传真机偶尔会响起“哔”的电子音,然后又“嘎嘎”作响,吐出纸来。或许是那几位未参加旅行的约聘调查员们,没有休息继续工作,送来调查报告。电话则几乎没响过,小加代似乎在出发前已经通知各关系人。

        黄昏时分,事务所的百叶窗映出枣红色的夕阳,这时二楼莲见家客厅的电话响了。不是事务所的电话,而是莲见自宅的电话。电话切换成答录机,小系的录音告知对方全家人去四天三夜旅行。录音一结束,电话那头的诸冈进也便忙不迭地说:“咦?什么嘛!真的去旅行啦?我还以为你们是开玩笑的呢。”

        我在一楼的楼梯口竖耳倾听,哼了一声。这种留言简直就是浪费录音带!

        “全家旅行不是很无趣吗?小加代跟系子也实在太闲了。旅行啊,应该要更霹雳的才对。”

        什么叫霹雳的旅行啊?

        “真没办法,等你们回来我再打吧。拜。”

        电话挂断了。要是我知道操作方法,一定会爬上二楼删除刚才的讯息。还是干脆拔掉电源算了?

        如果做得太明显,恐怕会吓到小加代和小系,所以我一直尽可能保持低调;其实开关电器用品这点小事,我也办得到。电视这种东西,我能自力打开;电话也是,只要我的脚构得着电话机体,就可以按下扩音键,设成免持听筒,再按下号码键拨号就行了,难不倒我。至于公共电话,我就没辄了。还有手机豆粒大小的按键我也不可能按得准,至于操作答录机这种复杂的动作,我的脚实在不胜负荷。自然不用说,我也无法打电话到长寿庵叫外送“油豆腐蔷麦面一份、蔷麦凉面两份”。看起来好像什么都能做,其实不然。

        说到不方便,就算脖子上挂着项圈和名牌,毛皮清洁亮丽,我依然不能在大白天里独自上街。这或许是最大的不便。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人类并不一定喜欢狗,怕狗的也不在少数,那种人一看到大型狼犬没有主人陪伴,在人行道上独自蹈躂,可能会吓得立刻打一一〇电话报警。我以前虽是一头警犬,但并不会因为这层关系就在警界吃得开;我也不喜欢引发无谓的骚动。

        因为这层考量,这天我也耐心等到日落入夜。纯子姐比昨天来得早,晚上十点就带我去散步,不过她选择了比昨天更短的行程,三十分钟过后就回事务所去。不用说,那是因为她的房里有小兔子在。我并不在意,因为纯子姐向我道完晚安回家之后,才是我真正的活动时间。

        晚上十一点三十分。看过事务所的电子钟确定时间后,我起身穿过小门,出门了。末班公车已经开出,来往行人顿时减少,这个时段我不必在意路人的目光,可以进行访查。你问我要调查什么?或许事务所附近有谁——狗或猫或麻雀或乌鸦——目击到带来那群小兔子的主人,不是吗?

        我先前往位在莲见事务所北边路上的一栋时髦的三层楼建筑。这户人家门上挂的名牌写着“青木”二字,养了一头毛色亮丽的母柴犬,一个月前才刚生完小孩,母子和乐融融住在屋旁一栋坚固的狗屋。趁夜色可以隔着铁丝网和她说话。那个轻盈的脚步声听来也像是从这个方向来的。

        “阿正先生,晚安。”

        母犬看到我,抬起了脖子。一双瞳孔倒映出夜色,看起来更加黝黑。饲主青木先生似乎很以她为傲,但是真正体会到她有多美丽的,大概只有同为犬族的我们吧。

        “晚安。小朋友睡了吗?”

        “还没呢。老爱熬夜,真伤脑筋。”

        她说的没错,小朋友醒着,正追着自己的尾巴玩耍。他一看到我,就说:“啊,是阿正叔叔。”

        “已经准备去训练学校了吧?熬夜的话会挨骂唷。”

        “真的吗?会挨骂吗?”

        “是啊,所以赶快睡吧。”

        母犬自己待过训练学校,知道就算分离也只是短时间的事,但要她和小狗分开,难免还是会担心。这阵子,每次一见到我,她就净谈这件事。每次我都安慰她说:‘三星期,一下子就过去了。’但是问题不在时间,尽管我们都没说出口,却很清楚,经过三星期的训练,小朋友身上会出现戏剧化的改变。小狗将会蜕变成独当一面的成犬。这件事本身当然值得高兴,但是幼儿带给母亲的喜悦将不再复返,却也是事实。

        我简短地向母犬说明来意。她不只美丽,而且聪明,马上就理解我的意思。

        “今早啊……小孩子的脚步声吗?不晓得,我没有听见。”

        “嗳,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从这里来的。”

        “我倒是听到了脚踏车的声音,不过那可能是送报纸的。”

        “那有闻到兔子的气味吗?”

        “兔子啊……我都已经忘记兔子是什么味道了。”母犬笑道。

        “阿正叔叔跟兔子住在一起吗?”小朋友圆睁着眼睛问。

        “幸好没有。”

        “兔子好吃吗?”

        “应该比你的罐头难吃吧,而且吃起来很费工夫,所以最好不要靠近兔子。”

        我向母子俩道谢之后,便离开了。随意漫步时,听见马路的另一头,耳尖的哈拉休开始喊着:“喂,过来这里苏!”我想趁他还没挨饲主骂时赶过去,却没来得及。当我赶到时,哈拉休已经遭人从二楼窗子泼了一桶水。

        “欸,阿叔散步喔?”哈拉休的头上还滴着水,笑着对我说。

        “你也真是辛苦。”

        “新苦?什么叫新苦?”

        哈拉休是头混有拳师狗血统的杂种狗,半年前被现在的饲主——一个铁工厂老板——收养了。

        铁工厂老板,不管下雨、刮风或下雪,总是——这一点都不夸张——把他绑在工厂弃置废铁的地方。我刚认识哈拉休时,对它的悲惨境遇震惊不已,质问它之前的主人知不知道它受到这种对待?想不想回到以前主人那里?哈拉休却愣了一下说,它在之前的饲主那也过着同样的生活,打从出生以来就一直这样。会被铁工厂老板收养,好像是因为以前的饲主对哈拉休已经腻了。

        照我估计,哈拉休现在大概三岁左右,已经是一条堂堂的成犬了,可能是因为主人一直对它置之不理,个性非常孩子气。不管见过多少次,它总是记不住我的名字,老喊我“阿叔”。

        我说明的顺序颠倒了。“哈拉休”是它的名字,据说好像是外国话,是铁工厂老板取的(不晓得是单纯还是懒惰,听说上一任饲主直接就叫它拳师狗)。铁工厂老板为它取这个名字的意图不明,或许那是饲主仇家的绰号也说不定,他帮宠物取了仇家的名字,虐待宠物,以此间接进行报复;哈拉休处境凄惨,教人只能这么联想。

        哈拉休老是饿肚子、口渴,浑身脏兮兮,跳蚤群众,不断受皮肤病和腹泻所苦。眼前,它的水碗空空如也,饭碗里只有干巴巴的几根鸡骨头,臭味扑鼻。那食物到底放多久了呀?我大概三天没见到哈拉休了,连日酷暑,它的身形又瘦了一围,甚至可以数出全部的肋骨。

        “阿叔真好命,爱出门就出门。阿叔要去哪里?要是可以带我一起去就好了,阿叔今天做了什么?有什么好玩的吗?吃了什么好吃的?我无聊的要死,不过真的好热唷。”

        哈拉休很寂寞,渴望爱情和友情,所以它的耳朵异常灵敏,一下子就能感应到接近的犬族气息,一有人靠近,就“哈、哈”喘着气,说个不停。我在哈拉休旁边坐下,巧妙地打断它连珠炮似的话,说明来意。

        “兔子啊……兔子长怎样来着?”

        “小小的,耳朵很长。”

        “像贵宾狗那样?”

        哈拉休几乎不会区别犬族的种类,只知道贵宾狗。因为它饲主也养了一只纯白色的贵宾狗。那只是室内犬,和哈拉休的待遇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饲主像是掌上明珠般呵护备至。顺带一提,这只贵宾狗根本不把哈拉休放在眼里,哈拉休却迷恋着她。那是只母狗。说到这个,不晓得为什么,我好像从没在镇上遇过公的贵宾狗。

        “不,耳朵不像贵宾狗那样垂着,是竖起来的。”

        “哦……我不懂耶。”

        哈拉休好像没有想像力。一直以来,它的世界都被限制在锁链长度方圆一公尺里,过着这样的生活,是不可能培养出想像力的。

        每次和哈拉休见面,我都愤怒得一肚子火。哈拉休的饲主不是单纯讨厌狗或嫌麻烦,而是积极地以虐待哈拉休为乐。最佳证据就是,他置哈拉休于不顾,却百般疼爱那只贵宾狗。不允许哈拉休快乐过日子,还常唾骂它又笨又不中用,不时踢它,不给它饭吃,还泼它水。要是人类的小孩遇到这种事,父母亲一定会被问罪,但是人类的法律并没有保护宠物。以前我会听小加代和辖区警局的刑警聊天,提到在法律上宠物是被当成器物看待。明明哈拉休遭受虐待,却没人能告发它的饲主。

        好几次散步的时候,我硬把小加代拖到哈拉休所在的铁工厂,让她看看哈拉休。小加代马上就注意到哈拉休的惨状,非常痛心。她甚至和老板商量,以想养拳师狗做借口,希望收养哈拉休。

        但是,铁工厂老板冷冷地拒绝了。他说,哈拉休是我们家的宝贝,才不会送给任何人。什么宝贝嘛!当时我终定确定了,铁工厂老板只是个以虐待哈拉休为乐的虐待狂。

        援救哈拉休失败的小加代,后来经常趁铁工厂老板不注意,偷偷喂食哈拉休。但是饲主一发现哈拉休的碗里有陌生的狗食,就会扔掉;而且还到处宣称“有人拿怪东西喂我家的狗,真是太危险了。”我听到这个传闻时,气得脑血管都快爆裂。

        想打听小兔子的情报,无法期待哈拉休,这点打开始我就知道了。我和哈拉休说过,会设法改善它的生活。我是真心诚意这么说的,但我能做到的却极为有限。即使如此,我还是这么向它保证。就算只是让哈拉休理解它身处的现况有多么不公平也好。然而,没经验过其他生活方式,不知道其他饲主的哈拉休却这么说:“是吗?可是我不觉得现在这样不好呀?阿叔免担心啦!”

        看到哈拉休东缺一颗西缺一颗的牙齿,我怀着陷入深渊的暗淡心情,与它道别。

        之后,我以莲见事务所为中心,绕着同心圆似地不断扩大访查范围。就在同心圆最外侧,第五圈的侧角落,我终于找到了线索。

        证人虽然不是直接目击迭小兔子来的脚步声真面目,却也提供弥足珍贵的情报。

        “我家小姐听说,学校饲育小屋的小兔子不见了。现在正在放暑假,不过这事已经在家长之间引起一阵骚动。你找到的小兔子,会不会就是那些兔子?”

        据说兔子失踪的学校是城东第三小学。告诉我这件事的黑猫,她的饲主是城东小学的一年级生。

        那是一只像把黑色溶液挤成猫状,体型纤细的黑猫。

        “我有暹罗猫的血统唷。你好像是纯种的狼犬吧?”

        “是呀,虽然已经老态龙钟了。你家小姐有没有因为兔子不见,大受打击?”

        黑猫眯起金色的眼睛。

        “是啊……她很担心。她说,因为隔壁第二小学养的兔子一口气生了太多,不晓得怎么处理,第三小学才收养了五只,听说兔子们才刚到一星期而已。”

        “那么,第三小学校之前没养兔子罗?”

        “好像是这样。为什么呢?学校里不是常会养些鹌鹑、鸡或兔子的吗?”

        没错。这次是为了收养五只小兔子,才特地兴建了饲育小屋吗?

        “不晓得耶,这我就不清楚了。我家小姐可能也不知道吧,毕竟她才一年级嘛。”

        我送黑猫回到她住的公寓的紧急逃生口后,顺着她告诉我的路线,前往第三小学。随着距离接近,我闻到了校园的沙尘味和孩童们的橡胶拖鞋味,我马上找到了通往学校的路,不消五分钟,已经来到第三小学的后门。

        那道铁门约两公尺高,要是再矮一些,我就跳得过去。没办法,我甩了甩头,改寻其他入口。学校是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围绕着校园的围墙,一定会有破损的地方,当地的猫儿就把那里当成秘密的出入口。不过就算发现了秘密入口,我能否钻得过去还是问题。

        城东第三小学的校舍似乎改建没多久,洁白的校舍,淡绿色的围栏都没有油漆剥落的痕迹,树丛修剪得很整齐。操场旁的L型校舍,只有一楼角落还亮着灯,此外一片漆黑;凝目望去,可以看见校舍亮着灯的窗户偏北侧,有个朦胧看似饲育小屋的轮廓。因为是晚上,距离又远,我不是很确定,但是粗略看去,那小屋不像是刚盖好的。

        我找不到入口,绕了校园半圈,来到相反方向的正门。我看到了希望。正门高度还不到一公尺。我往后退,助跑,猛力向前冲,就在用力蹬地跃起时——

        一个刺耳的声音从天而降。

        “''s up呀?”

        我吓了一跳,错过了跳跃时机,一头撞上正门,鼻头狠狠撞上铁栅栏,差点陷进眼睛里,痛得眼前直冒金星。

        “hey,big dangerous!You,在做什么?”

        轻佻的声音从头上传来,我泪眼汪汪地仰头望去,眼睛眨了好几下,视野总算恢复清晰。这才看见正门铁栅栏角落,停着一只几乎和门一样黑的乌鸦。

        “''s your name?Are you crazy?”

        从刚才起,就是这只乌鸦在说话。

        “说我听得懂的话好吗?”

        我舔着鼻子安抚自己,勉强低吼出声。

        “听不懂?You,笨蛋吗?”

        笨蛋?是你才对吧。

        “乌鸦在这种地方做什么?”

        漆黑的鸟儿装摸作样地张开翅膀,指了四周一圈。

        “这里,是me的地盘。Me,住在这里。这个学校,这个公园。”

        这么说来,第三小学正门对面,有一座虽小却绿意盎然的公园。

        “少骗人了。乌鸦到了夜晚应该会回到郊外,才不会住在城里。”

        “Me就住在这里!”

        乌鸦一副“愤慨”的模样,用力拍打着翅膀。换作人类,应该是耸起肩膀的动作吧?“你是只离群索居的乌鸦吗?”

        乌鸦猛地别过脸去。鸟类在黑暗中应该无法视物,它可能是凭借声音或气息察觉我所在的方位。即使如此,它掌握到的位置相当正确。

        “唔,那种事不重要。”

        鼻头的痛楚总算缓和了点,我重整态势。

        “你说这个学校是你的地盘。那正好,我有件事想请教。你知道兔子吗?本来养在这所学校的饲育小屋里,但是今天早上不见了。”

        乌鸦收拢翅膀紧贴在身上,俯视着我。它不悦地说:“Me,眼睛看得见。”

        “鸟类不是夜盲吗?”

        “城镇的夜晚,不会完全变暗,所以看得见。不是很清楚,还是看得见。You是狗吧?”

        “我的确不是蛇或鬣蜥。”

        乌鸦颤动般转着头部,扫视周围。我想起这是鸟类特有的动作。

        “You,在找兔子?”

        “我不是在找兔子。我是想知道是谁拿走——不,带走兔子的。”

        乌鸦歪了歪脖子,“hy?”

        “啥?”

        “问你为什么。你干苏找藏兔子的人?”

        这只乌鸦说“藏”兔子,还说藏兔子的“人”。

        “你这家伙,知道些什么吧?”

        “Me不叫家伙,Me有名字的。”乌鸦装模作样地举起鸟嘴。“Me,叫爱因斯坦。”

        我又觉得眼前发昏。“那是啥?”

        “Me的名字。”

        “这么说,你被人类饲养过罗?”

        动物若非曾被人类豢养过,是不会有“名字”这种概念的,因为根本没有必要。会自报姓名的动物,无一例外,可以断定它们会是人类的宠物,即使对方是只乌鸦也一样。

        “那么,爱因斯坦,告诉我你知道的事吧。”

        “No!”

        爱因斯坦尖锐地撇下这句话,飞了起来。它在我的头上盘回一圈,用羽翼卷起的风吓阻我,丢下一句:

        “Me才不会让You碍事,滚回去!”

        真是窝囊,我只能愣在原地,睁大眼睛目送转眼飞得不见踪影的黑色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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