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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在打农民的主意

        

白条伤了农民的心



        当中国的报刊热热闹闹谈“白条”的时候,许多外国记者却总也弄不明白:什么是“白条”?

        有人告诉他们:中国的农民风里来,雨里去,脸朝黄土背朝天,像侍养自己的孩子一样侍弄着那一亩多贫瘠的田土,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棉花,送到粮站,送到收购站,却只能得到一张证明交了粮食、棉花的白纸条,而不能得到现钱。

        洋记者很天真:那农民去商店买东西要不要现钱呢?

        也难怪外国人不理解。“白条”,也许是中国绝无仅有的东西。

        是农民富得流油了,连政府、银行、粮站都来向他们打“欠条”了?恰恰相反,中国农民最短缺的是货币,偏偏他们得不到货币!

        农民没有每月按时领的工资,没有每年往上涨的奖金,没有人给他们分配住房,没有人给他们负责治病,而他们就靠着这田里打的粮食、土里种的棉花、栏里喂的肥猪,来换取几张可怜的钞票,去购买化肥、农药、家具,去给子女补交学费,去还历年欠下的陈债旧账,最大的期望,不过是过年了缝一套新衣,腌几斤腊肉……偏偏,他们却只能得到一张“白条”,一张买不得火柴称不得盐的“白条”!

        “白条”是谁发明的,现在已难以考证。反正是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刚刚开始发展,农民刚刚解决了温饱,有人就开始用“白条”来对付农民了。先是粮食打,后是棉花打,以后则什么东西都可以“秤杆一扬,白条一张”,你要也是白条,不要也是白条,反正没有现钱给你。

        开始还只是局限于一乡一县或者一个地区,数量不大,时间也不很长。但进入90年代,“白条”突然泛滥成灾,遍及全国农村,数量达到几十亿元之多。

        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换回的却是一张买不得盐、打不得酱油的白条,沮丧可想而知,伤心可想而知。从天天要、顿顿用的油盐酱醋,到孩子的课本费、来年的种子钱,没有哪一样不指望这汗水换来的农作物给家里带来希望,带来生机,而现在,一张白条,让这希望破灭了,让这生机消失了。

        固然是国家资金困难,银行缺钱,收购部门无钱,但是,我们难道仅仅能用“资金困难”四个字就把农民打发了吗?打白条最严重的1992年,我国发行了1158万元货币,比1991年增加了1倍,票子已经印得够多的了,但却偏偏没钱收购农副产品。1992年国家银行发放贷款增加了3570亿元,比1991年增长了19.8%,但收购农副产品的贷款却反而减少了160亿元,钱呢?炒房地产去了,搞开发区去了,修高尔夫球场、建赛马场、开夜总会去了!

        也许是我们的农民太老实、太能忍辱负重,许多人总喜欢打农民的主意,几乎所有难以转嫁的负担、包袱,都往农民身上摊。反正农村人多地广,一人转嫁几十元,就能填补几百亿元的窟窿,卸掉几百亿元的包袱。他们可以把上十亿上百亿的资金拿去炒房地产,搞开发区,却不肯付给农民几十几百元收购资金,欠就欠着,只有农民能欠,你工厂工人迟几天发工资就会闹翻天,可农民拿了“白条”却只能闷在心里叫苦。一些地方政府、银行与收购部门把收购资金、专项农用资金拿去挪用,为了得高利息,得回扣,一挪就是几个月,农民叫苦连天,他们却充耳不闻。

        农民仅仅是刚刚解决了温饱,比起城镇居民还相差很远,他们实在承受不了这种不合理的公开“盘剥”。许多农民无钱购买生产物资,准备弃田抛土;许多农民无钱供养子女上学,退学失学儿童越来越多;许多农民生活陷入困境,被迫背井离乡……许多农民无奈之中,把“白条”折价卖给先富者,“白条”成为进入流通的“第二货币”……1992年底,10余个省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的行长们被召集到北京友谊宾馆,研究如何解决打“白条”问题。来自会议的一项统计震动了人们:仅据这些省初步统计,“白条”就已近40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因缺少资金未能收购的部分。

        任何一个国家,农业不稳,则经济大乱。这是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的事实。

        国务院的领导人已经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再也不能这样不公平地对待农民了!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基础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1992年底,国务院不容任何讨价还价地郑重宣布:1993年1月15日前一定要兑现农民手中的“白条”,让农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把“白条”兑现与农民过春节联系起来,足以显示“白条”问题已经突出到何种严重的程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甚至怒不可遏地说:谁再继续打“白条”,就要谁的脑袋!

        许多农民看了电视、读了报纸流泪了:共产党还是爱护农民的,国家还是关心农民的!就冲这一点,我们也得认认真真地把田种好。

        全国震动了,兑现农民手中“白条”成为各级政府一件头等大事。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迅速作出反应,宣布立即下放足够的资金,保证资金按期到位。各省市自治区层层组织人员,一级级督促,一村村检查,一户户兑现。

        许多地方开始了倒数计时:20天、19天、18天……老实巴交的农民,这次得到了特别的尊重,他们欢欢喜喜地兑现了手中的“白条”,虽然经过七折八扣,到手的并不多,但他们满足了:国务院为他们说了话,撑了腰。这年的春节,中国农村的鞭炮放得热闹,龙灯也玩得有劲。

        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非长久之计的临时措施。今年“白条”兑现了,谁能保证明年不卷土重来呢?再说,你如果还嫌“白条”的话,我干脆关门拒收,让你“白条”都没有一张。

        说到做到!1993年后不准打“白条”了,粮食不要了,生猪不收了,棉花不管了……1998年的新粮改正是从体制上入手,彻底解决打“白条”的现象。国务院的粮改政策不容置疑的规定:各地粮食收储企业一定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并且一定要现金结算,户交户结。作为保证的便是粮食部门的敞开收购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两大改革措施。

        中国的农民终于可以舒心地笑了:如今种田有指望了。

        但是,粮食解决了,还有棉花呢?烟叶呢?生猪呢?

        果然就有地方这边堵了那边来。《人民日报》报道,湖北建始县官店镇“发明”了两个新玩艺:“花票”与“烟条”。所谓“花票”与“烟条”就是收购烟叶等农副产品后付给农民的一种名为定活两便储蓄单,实际上却是难以兑现的变相白条。你不要?那你的烟叶、茶叶、药材就只能放在家里烂掉了。

        有意思的是,这种“白条”还能在一定范围内流通,但价值要打折扣。比如到商店购物,须打折20%;买化肥,一包得多付5元左右的钱……变着花样坑农民,亏他们想得出!

        

农民负担压弯了农民的腰



        在银幕荧屏上,农民总是一幅弯腰驼背的形象。有相声说,这是被负担压的。

        河北省迁安县沙河驿镇有家姓孟的农民,全家4口人,一年收获粮食800公斤,而他购买化肥、农药花了200多元,上缴税、费400多元。600元钱只换得800公斤粮食,农民的腰怎么不被压弯?

        四川省有一个村,人均收入不足400元,人均税外负担为154元,占了上年人均收入的38%,农民负担有多重?谁都能从这里掂出分量来。

        吉林省长岭县一农民写信向中央“告状”说:1986年他家扣款200元左右,1991年增至750元,而现在快达到1000元了。

        某报登载了浙江澄原县王庄乡农民朱孙国的一张结算单。朱孙国一家6人,上交粮食505公斤,应获金额283元。应扣部分:农业税81元;乡村提留每人20元共120元;村级提留每人4元共24元;组级提留每人15元共90元;农田基本建设筹款每人1元共6元。以上合计321元。结果,朱孙国还得倒交现金38元。

        一则令人不敢相信的黑色幽默!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流了多少汗,出了多少力,结果还得倒交钱。

        1996年6月14日,河南新县周河乡的农民写信给《人民日报》说:“照这个样子,谁还当得起农民?!”他们诉说,这里除了摊派一个跟一个之外,乱罚款乱收费也层出不穷。农民发生纠纷找乡政府调解要先交钱,取汇款竟还要再交一次邮寄费,少种一棵树要交罚款……开封市调查,1978年,中国的农民只要负担5项税费,人平为15.58元;到1985年,农民负担项目增加到27项,人平负担为24.25元,到1990年高达97项,人平负担上升到80.19元,占上年纯收入的17%。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个“发展”。

        培源村是赣东北的一个穷山村,这几年年年喊减轻农民负担,可这里却越减越重,1998年遭遇洪涝灾害,早稻绝收,可负担非但未减,反强行增加了6万多元。该村盛流华一家5口人,种了4亩2分地,纯收入不到1000元,可要上交的税费就达750元,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还得借钱交税费。那么他们都交了一些什么费呢?村民们说:“交什么钱,交多少,都由村干部说了算,不交就不行,交了连收据都没有。”村民李英回忆道:“7月的一天,八九个乡村干部闯进我家,要我交400元钱,我问交什么钱,他们中就有人呵斥:你别问这么多,交了就是。我说没钱,他们就把我家的一头猪牵走了。”

        记者一调查,农民糊里糊涂交的都是什么费呢?村支书家里要装一部程控电话,村民集资近万元拉了一根专线;尽管村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什么农技指导,却年年要负担1000多元的农技指导费;让村民交的秧盘款更是令村民们莫名其妙:什么秧盘,我们根本没有见过!

        农民刚吃了两年饱饭,就有人来打主意了。上上下下那些掌握着权力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都把手伸向了农民。修路、建桥、建学校、搞计划生育、维持治安、订报纸、入保险……五花八门,名目繁多,但可笑的是,他们还堂而皇之地打着“为农民服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招牌。有个县妇联搞创收,调进一批饲料添加剂,每户摊派两包,美其名日帮助农民发展生猪养殖。有一个乡居然承担订阅了来自8个系统、上10个部门的68种、6000多份报纸,没有一个农民见过一张报纸,但每人也得交5元多订报费。有个商业部门月饼长了霉,也通过乡政府出面,每户摊两个。谓之:农商联盟,农商共建。吉林省四平市的17个农行营业所不认真去搞金融工作,却插手化肥经营,以每吨高出市场价100多元强行分配给农民,你不要吗?那你们就别想从我这里贷款了。湖北省有4个乡镇为翻盖办公楼、购置小汽车等向农民集资摊派355万元。还有一些摊派项目,连他们自己也羞于启齿。在四川某丘陵大县,地方领导吃喝玩乐的钱是用“特需经费”的名目向农民摊派的。而在湖北江汉平原一带,这个项目叫“共统费”……一句话,只有剥夺农民,才是他们最理想的“选择”。农民老实,农民驯服,农民善良!对2亿城市居民不能用的办法,可以对9亿农民用;对2亿城市居民不敢做的事,对9亿农民敢做!

        针尖削铁,燕口夺泥,亏他们下得了手!农民再富,也经不起这样的盘剥。况且,农民的富裕,只是相对改革开放之前的状况。事实上,许多地方的农民才刚刚解决温饱,有的还没有彻底脱贫。如此把农民当作唐僧肉,都来割一刀,吃一口,伤害的是农民,影响的则是整个农业的发展甚至整个中国经济的顺利进行。

        农民已不堪重负!逼急了农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党中央,在国务院,在带领他们浴血奋斗过的共产党了。

        黑龙江省744名农民联名画押上书中央,8000余言饱蘸热泪的辛酸诉说和密密麻麻的6面黑手印,沉重地昭示:农民已不堪重负,不堪忍受沉重的苛捐杂税了。

        有次,江泽民总书记到江汉平原视察,农民刘克勤当面问总书记:“现在为什么提留这么多?摊派这么多?”

        面对农民的呼唤,共和国领导人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文件年年发,领导天天讲,负担为什么却越减越重呢?

        

要钱真的没商量?



        农民用现实回答了共和国领导人的疑问:中央文件很好,部门文件好“狠”!

        农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哪个部门都可以管农民,哪个单位都可以卡农民,谁都可以向农民要钱,谁都可以向农民摊派。

        河南省统计,近几年全省下发有关农民负担文件116个,涉及向农民收费的项目182个。湖南省攸县调查,向农民收费的部门达21个,项目达98项,收费相当于乡村统筹的5倍。该县小塘村人均收入449元,而人均负担112.75元,占了1/4。什么审计所、环保所、卫生所、灭鼠站、打狗队、绿化组、防暴队、电影队……数不清,也弄不明,反正都要钱。“七所八所无所不要,七站八站无站不占”。

        湖南有一个地区,拖拉机从买车到开车,要进八大衙门,办十个证照,交费近百元。车子一开,收费又来,一台拖拉机每年要交22种费,计1028元。

        河北廊房地区农民找有关部门调解纠纷,乡里要20元,县里要50元,还要另附招待费。

        湖南临湘市小源村反映,他们快结不起婚生不起孩子了。农村青年领结婚证要交12种费用共461元。其中计划生育押金250元、计划生育押金公证费30元(笔者至今不懂其含义)、婚检费20元、准生证20元、结婚证12元、《新婚指南》2.6元、结婚申请表0.3元、纪念章6元、红蜡烛2元、预收接生费48元、村计划生育押金50元、福利有奖募捐20元。湖南省政府早就明文取消准生证费,但许多地方照收不误,一胎68元,二胎100元。

        江苏省建湖县冈东乡村民每亩负担超过200元,除此之外还要从学生身上再刮一遍。该乡农民寄给《人民日报》一份“征费通知单”,上面一次向学生征收的经费就有:养老金费保险30元;烈士陵园捐款10元;卫生保健费7.5元;《家长导报》征订费12.5元。真正地想得周到!不但给“祖国的花朵”搞了养老保险,解了后顾之忧,还把学生家长也负责“培养”起来了。

        向农民要钱,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农民日报》一记者在江西采访一位乡长。乡长说,乡政府100多人,招聘的有60-70人,一年补贴就是7-8万元。钱从哪里来?“跟农民要!”。

        辽宁省铁岭市有乡镇干部10940人,平均每乡75人;有村干部和非生产人员45870人,平均每村30人。他们一年的补贴款就达3971万元,农民人均负担15元。

        向农民要钱,没有商量的余地,没有讨价还价的可能,连名目都不要。你本来已经做了结扎手术,但计划生育费不能不交;你家本来未喂一头猪,但屠宰税不能不负担;你不看电影,但电影费不能少交……农民叹日:过去一批二斗,现在一罚二扣。

        更有甚者,现在的收费,不管合不合理,应不应该,都要强讨强要,甚至动用武力。干部带队,公安押阵,地痞流氓当打手。

        1993年5月31日,湖南省湘乡市新研乡党委副书记周祚群、团委书记肖学文来到向韵村潘群英家,逼迫潘群英交100元“计划生育连环费”(后减半为50元),269元“建校集资费”。潘群英在1983年就做了结扎手术,故对交连环费想不通。周祚群见此就要动手搬她家的东西,潘群英只好拿出170元,并找人借款50元,共交了220元。两天后,周、肖两人再次带人上门收尾欠款,潘群英实在无钱可交,他们便强行搬她家的电视机和自行车,潘群英争夺不过,并被掀翻在地,她苦苦哀求了20分钟无人理睬,绝望之中,当着乡干部的面,跳塘身亡。

        1992年11月9日,河南省平舆县两路口村党支部书记蔡天偿带领乡村组干部19人,来到村民蔡玉堂家,以收村集资办电尾欠款为由,拿走他家芝麻25.5斤,小麦198斤,在有人又要拿另外半袋芝麻时,蔡玉堂与其争夺,有人吓唬他:“把他捆起来”,他只好罢手,但心情沉重。他所在的村民小组,人均负担已达到上年纯收入的16.1%,是国家控制标准的3倍多。第二天早晨,上学的学生发现他已吊死在门口的梨树上。

        1993年元月1日,湖南省祁阳县潘家埠区派出所准备新建办公大楼,差资金10多万元,区委决定抓罚款补足建房资金缺口。乡长王方解带20多人,选定太子村女村民彭满秀为罚款对象,罚她交教育费100元,加罚“登门费”100元。他们将彭满秀家的一头肥猪强行赶走。彭满秀的丈夫高先明悲愤交加,于1月5日,喝农药死亡。

        有被逼死的,还有被打死的。1998年10月29日,重庆市梁平县新盛镇十几名干部野蛮摧税费竟将一名农民活活打死。

        农民,我们的衣食父母,现在竟被逼上了绝路。这不仅是农民的悲哀,而且也是共和国的悲哀。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一些基层干部不但巧立名目收费,而且还用上了国民党对付过我们的那一套来对付农民。他们成立所谓“征收工作队”、“突击队”、“行动队”、“执法队”,有的甚至带着手铐、警棍向农民实行高压,随意罚款、踢门、砸锁、搬东西,直至毁房、抓人。有人称之为“鬼子进村”。一些地方妇女哄孩子,过去是“老虎来了”,现在是“干部来了”。干群关系日益激烈,有的成了“油水关系”,有的成了“水火关系”。

        我们把农民逼上了绝路,谁还来给我们饭吃?

        中国的农民是最通情达理的。在那粮食短缺的艰难岁月,他们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保证国家征购粮的上交。他们认为这是“皇粮国税”,当农民的再困难,也得完成。而现在盘剥农民的,恰恰不是农民该交又愿交的税费,而是各种不合理的摊派、集资、罚款。事实上,正是这种不合理的摊派、集资、罚款,占了农民负担的主头。

        农民负担亮出“红灯”。许多农民开始弃田抛土,粮棉面积几次降至警戒线以下,许多地方干群矛盾激烈,达到一触即发的地步。任何犹豫和迟疑都有可能使刚刚走上改革大道的中国农业土崩瓦解。

        减轻农民负担,成为中国政府一项艰巨的工作。

        早在1985年,中央中央、国务院就发出过《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199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1991年国务院颁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3年1月国务院提出“农民负担十不准”,断了部门、行业、地方的“财路”;1993年3月1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除法定负担外,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基金,一律先停后清。对清理不力者,直至给予党纪、行政处分。1993年6月21日,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话会议召开,宣布取消中央国家机关一批涉农负担项目37个。接着国务院授权农业部宣布,取消43项达标升级活动,并制定审核农民负担文件和项目的12条原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一律取消。

        此次大规模的减负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风头一过,负担又来。为此,中央和国务院不得不几乎每年都要就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三令五申:1994年,中办、国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1997年,党的十五大强调:“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8年10月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一次严肃指出:“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合理负担坚持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纠正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错误做法,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逐步改革税费制度,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立法。”

        党中央、国务院为农民撑腰,法律也为农民撑腰。虽然我国目前还未推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但各级政法部门已经在运用《宪法》和《行政诉讼法》、《农业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强行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者给予法律的制裁。长期习惯于逆来顺受、安分守已的农民开始懂得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狗急了还知道跳墙,人被逼紧了还不敢告“官”?湖南省新化县枫林乡党委委员曾武松,带领“工作队”来到团大村寡妇刘四英家,因刘四英外出,便踢烂刘的两扇房门,挑走2担稻谷,2头小猪,实际价值300余元,廉价变卖得140元,确定其中55.78元抵上交款,剩下的作为罚款。而后又来到曾青松家,要他交滞纳金、执行费、罚款以及工资和晚饭钱共230元,曾小松据理力争,联防队员便要用手铐铐曾小松,曾小松无奈,只得借了100元钱交上。曾小松与刘四英向县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乡政府。法院当庭判决乡政府违法,赔偿一切损失。300多名农民参加旁听后泪水涟涟:我们现在也有了求一个公正的地方。

        安徽省界首市刘窑镇党委书记谷清廉强行向农民摊派劣质化肥,要求全镇农民每户买6公斤,共18元。遭到农民抵制后,便组织人员到农户家里强制收取化肥款,对继续抵制者带到镇政府非法拘禁。其胆大妄为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忍无可忍的农民终于把这位不可一世的党委书记送上了法庭。

        有法律壮胆,有国务院撑腰,中国农民是否就能掀掉所有不合法的负担而昂首挺胸了呢?风头一过,各种负担是否又卷土重来呢?农民心里不踏实,基层干部心里不踏实。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就得切断源头,立法规范政府部门行为,规范财税体制,不能随意向农民伸手要钱,随意向农民转嫁负担。农民现在还很穷,他们需要的是输血,而不是抽血。最近,有消息透露,有关部门已在着手制定《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条例》,明确收费的部门、范围、额度、对象等,凡违反条例的一律按乱收费处理。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也设想了一个彻底解决的方案。他在北海、南宁考察时说,农村中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一,有些地方以收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我的意见就是要把所有合理的收费都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为提高一些税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外,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了。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到收费的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于有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也大有好处。

        农民负担问题,确实到了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稍有点历史知识的人就会明白,在中国,谁不重视农民和农村问题,谁就要犯错误。倘若农民负担问题再度恶化,则损害的不只是农民与农业,而且还会影响我国整个改革开放的进程。

        

坑农害农,你还想吃饭吗?



        就在一些部门把要钱的手伸向农民之际,一些不法商贩则把坑农害农的手伸向了农村。

        1995年,河北省辛集市木丘乡几十户农民在农忙季节从一家商店买回柴油,谁知这种柴油是劣质品,其中含有蜡、汽油和大量的杂质,遇热就起火,结果烧毁了运肥、浇地的37台拖拉机、柴油机。农民急得哭天喊地。泊庄村的一个农民还在浇地时被这种劣质柴油烧成重伤。

        1997年3月,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镇颜家、毛果等10多个村的60余户农民从清塘某农技推广站购进汕优77种子近200公斤,回家浸种一天后,发现种子发芽率仅20%,后经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检查,这是某单位1995年未销完的劣质种子。幸亏农民发现得早,不然一季的收成就要耽误了。

        1997年5月,湖南省衡山县萱洲镇田家村彭家祝等13户农民使用衡南县某单位出售的“稻乐思”水稻除草剂后,30多亩早稻全部出现枯萎现象,“稻乐思”为何成了“稻枯死”呢?原来这是我国1995年就明令禁止使用的一种不合格的除草剂。

        1997年7月,湖南浏阳市社港镇辰光村周治辉等数十户农民,因他们种了某镇农技站提供的一种早稻杂交种后造成结实率低,严重减产,产量最低的仅50~100公斤,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18万元。

        就在伪劣商品在城市遭受围剿日渐无立身之地之际,一些不法商贩把黑手伸向了农村,把坑害的对象瞄准了农民。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坑农害农的现象日益突出。假种子、假化肥、假农机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给农业生产造成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邵阳市西瓜种植专业户孙绍峰从某农资公司购进某种复合肥32吨,施肥一个月后,西瓜苗长势缓慢,苗子老化,造成大面积减产,损失3万余元。

        购买了一般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许损失的还只是这一种商品的价值,而如果是购买了伪劣农资产品,则损失的就有可能是农民一季、一年甚至几年的收成。山西黎城县某种子公司将不合种子要求的玉米种子倒卖给河南、河北两省的8个市县区,给农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河南新乡县因使用劣质除草剂,造成两个村的数百亩棉田只长叶,不结桃。安徽省的菜农们因播种了200万亩的劣质油菜籽,不育株率竟高达30%以上,使他们蒙受了4000多万元的损失。有人将广东的感光性杂交稻种冒充籼优10号在浙江销售,造成浙江5000亩杂交晚稻不抽穗,减产170万公斤,农民损失100多万元。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而这些不法商贩竟然置我们的衣食父母于不顾,用假冒伪劣农资来坑害农民,损害农业,实在是于法律不许、天理不容的丑恶行径。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1998年为“为了农村消费者”主题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因销售假化肥硝酸铵使2万余亩农作物受损的四川省犯罪分子王蔺刚已被依法枪决,但愿刑场的枪声,能阻止一双双伸向农民坑害农民的黑手。

        保护农民,中国政府不能不采取特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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