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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掉,到最后都苍老

        我在家闷了四天后,决定出去逛下街。

        起床看到昼夜颠倒后浓重的黑眼圈,洗了脸,一层一层地搽护肤水、精华素、面霜、隔离霜、妆前乳、粉饼。收拾妥当后,才算敢于直视阳光。

        出门在商场逛了半个小时后,腰开始没出息地痛,不得已又要找地方坐坐喝杯东西。

        玻璃窗外,大街上人流如织,日光爆裂。听着有情调的小音乐,我舒了一口气,同时又开始风花雪月地矫情感慨。

        曾经,我穿着男式衣服,活脱脱一个假小子,看到姑娘们化妆觉得特浪费时间。但不知什么时候我也归随到这个曾鄙视的队伍,并且乐此不疲。

        大概是因为再也不是素面朝天就敢出门的年龄了,必须靠一些昂贵的护肤品、化妆品才能遮挡脸上的黑眼圈。虽然人前看起来依旧一副大好青春的模样,但人后总担忧这种青春美丽过早流走。我有时不太明白别人说,阅历、气质、内涵,能战胜青春的这种说法。或许那只是自欺欺人的一种安慰,只是接受自己青春不再的说法。

        看到窗外有穿校服的男生女生笑容甜美地走过,一脸未受到岁月侵害的模样。

        身边的朋友经常问起,怎么不找个男朋友。

        我说不想爱了。或许很多人不太理解这种疲倦,有人觉得我未碰上对的人,有人觉得这种感觉只是暂时。只有袅袅说,我理解你,你把所有的爱都看得太透了,就觉得没意思了。

        所有的爱情无非相似的一招一式,所有的美少年到最后都会变成大肚腩。爱情荒芜,帅哥发福,美人迟暮,是谁也逃不过的苍老。

        我开始穿裙子了,也开始踩高跟鞋了,从五厘米的试探,到十厘米的健步如飞。

        不知道我曾爱过的少年看到我如今这样的模样会不会吓一跳。

        或许,在很多年后,我再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会觉得自己很装很做作。

        但这一直是我的风格,每逢文字,便会像一个盛满忧伤的容器。其实我不是那种死了都要爱的人,也不是每天生活在自怨自艾里,周身有水般的忧伤弥漫。

        在前一个小时,我还在兴趣盎然地逛街,还在两眼放光地败一件又一件锦衣华服。

        只是在伤风感月的时候,写出寥寥文字,以示慰藉。

        我记得有个编辑曾让我做一个栏目,什么时候,你觉得自己长大了?

        那时我绞尽脑汁想不起来,此时再想起这个问题,想回答几句。

        在我听懂黄段子的时候,在我和人扯着黄段子面不改色的时候,在我匪夷所思“暗恋”这个词为什么要存在时,在我随口向交往几天的男生说爱时,在我和人牵着手不再心跳加快时,在我和人讨论小泽玛利亚和苍井空谁更有魅力时,在我不带粉饼不化妆就内心不安时。

        我想,我忘记了穿白裙子的纯真,忘记了暗恋许久却没有勇气去表白的时光,忘记了和喜欢的人牵一下手便兴奋得整晚睡不着的感觉,忘记了曾发誓和一个人过一辈子的誓言,忘记了把爱捧在手心的快乐,忘记了曾健康跳跃的身影,忘记了面对任何事都新鲜跃跃欲试的心情,忘记了,曾真心爱过的一些人。

        那些几乎要被忘记的短小时光,在此后这漫长的生命里,显得多珍贵,又多短暂。

        有人在歌里唱,想回到过去。我却不想再重复一遍拥有和失去徒增伤感。

        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我想在这些珍贵的画面里,唯独留下的,是我的坏脾气,憎恶分明的性格,嚣张傲慢的内心。

        朋友说那是真性情,可是我要这些有什么用?

        但是在面对一些人情冷暖、尔虞我诈时,我又会庆幸,这么多年的失去,到最后我仍保留自己的本真性格,不会为地位阿谀奉承,也不会为金钱曲意承欢,更不会因为一些莫须有的关系而口是心非。最基本的是,不会去和讨厌的人谈欢,然后背后对其诋毁。

        窗外依旧人来人往,我喜欢的歌手曾唱,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皈依自己的宗教。

        而此刻我想安慰自己,每个人都会苍老,逃不掉最后都苍老。

        跳蚤该继续站起身去逛街购物了,然后挎着自己的战利品满载而归,明天依旧周而复始地生活。

        就当作这段莫名的感慨不存在。其实不用当作,如果不是此刻的文字记录,到时谁会记得。

        桌边的咖啡凉了,我站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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