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西变得相当冷静了。她的感情越来越麻木,理智却越来越清晰。起初,她会由于想到和一个凶手同处一室而出现瞬间的瘫软,如今,这种情形已经愈来愈少。她冷静得连她自己都惊讶。
她做着家务,亨利坐在客厅中读着一本小说,她扫到他的周围时,心中不清楚他对她的情绪变化注意到多少。他很能察言观色,很少有什么事情能逃过他的法眼;刚才在吉普车内外的面面相觑,即使没引起极大的怀疑,也足以引起他的警惕了。他一定看得出来,她受到了什么事的惊吓。但另一方面,早在亨利早上开车出去之前她就已经惊慌失措了,因为乔发现他们躺在床上:亨利可能以为她是因此才举止失措的。
她有一种十分奇怪的想法,觉得他对她的所思所想一清二楚,只是装作一切正常罢了。
她把洗好的衣服晾在厨房里的衣架上。
“我很抱歉洗了这些衣服,”她说,“可是我无法老这么等着雨停啊。”
他无动于衷地看了一眼那些衣服,说:“这没什么。”就又回到客厅去了。
在那些湿淋淋的雨衣中夹杂着一整套露西干净的干衣服。
她做了一道蔬菜馅饼当作午饭。
大卫的枪靠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露西说:“我不喜欢在家里看到装上子弹的枪,亨利。”
“吃完午饭我就把它拿到外面去。”他说,“这个馅饼味道蛮不错。”
“我不喜欢。”乔说。
露西拿起枪,放到柜橱上。
“只要乔够不着枪,就没关系。”
乔说:“等我长大了,我要用枪射德国人。”
露西对他说:“今天下午我要你好好睡一觉。”她走进客厅,从柜橱的瓶子里取出一片大卫的安眠药。两片药对一个体重一百六十磅的男人剂量够重了,因此,四分之一刚够一个五十磅的男孩睡一下午的。她把药片放到砧板上,分成两半,再分成四分之一。她把一粒放在一个匙子里,用另一个匙子的背面把它碾碎,再把粉末搅进一小杯牛奶里。她把杯子递给乔,说:“我要你把它喝得干干净净。”
亨利从头到尾瞅着,一语未发。
午饭后,她把乔放到沙发上,还在他旁边放了一叠书。乔当然不识字,但他听露西读过太多遍了,多得已经自己背得出来。他喜欢翻着书页,一边看着书中的图画,一边背诵书上的文字。
“你想来点咖啡吗?”她问亨利。
“真的咖啡吗?”他惊奇地问。
“我还存了一些。”
“好啊,请来一杯吧!”
他盯着她煮咖啡。她不知道,他是否怕她也给他下安眠药。她听到从隔壁传来乔的声音:
“有没有人在家?”普大声问。
“没有!”一个声音回答说。
——这时乔像每天听到这个笑话时一样,开心地哈哈大笑。噢,天啊,露西想,千万别让乔受到,伤害。
她斟完咖啡,坐到亨利对面。
他从桌子对面伸过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俩默默地坐着,边啜饮咖啡,边听着窗外的雨声和隔壁乔的背书声。
“要多久才能变瘦,医生?”普焦急地问。
“我想,大概要一个星期。”
“可是我不能在这儿待一个星期啊!”
乔的声音开始带着睡意,接着就没声音了。露西过去给他盖上了一条毯子。她捡起乔掉到地上的书。这本书她小时候的,书的扉页上有她母亲的字:“给露西,四岁;爱你的妈妈和爸爸。”她把书放到橱柜上。
她回到厨房。
“他睡着了。”
“那……”
她伸出一只手。亨利握住那只手,她站起了身。她领着他上楼,进了卧室。她关上门,然后从头上脱下毛衣。
他一动也不动地站了一会儿,看着她的乳房,然后也开始脱衣服。
她上床的时候,心里想:给我力量吧。这一步是她所担心的,她没把握能够演得像。
他上了床,拥抱着她。
没过多久,她发现她根本不用假装了。
她在他的臂弯里躺了一会儿,思忖着:一个人怎么可能杀起人来那么冷酷,而爱起来又那么温柔?
但她嘴里说的却是:“你要不要喝杯茶?”
他笑了:“不,谢谢你。”
“我想喝。”她挣脱他,坐起身。他一动,她就把一只手放到他平平的肚皮上,说:“你别动,待在这儿。我把茶端上来。咱们还没完事呢。”
他又笑了:“你倒是真想把四年荒废的时间都补上呢。”
她一出房门,笑容立即像面具似的从脸上掉了下去。她光着身子快步下楼,心在胸口怦怦直跳。在厨房里,她故意把壶往炉上碰,还把瓷器弄出响声。随后她便穿上藏湿衣服中间的那套衣服,她的手抖得几乎扣不上裤扣。
她听到楼上的床吱嘎作响,她原地僵立着,听着,心想:待在那儿!别下来!幸好他只是在床上翻了个身。
她准备妥当,走进客厅。乔睡得很香,还在磨牙。露西祈祷着:亲爱的上帝,千万别让他醒来。她抱起他。他在睡梦中咕哝着什么,是克里斯托弗·罗宾的故事,露西紧闭上眼睛,期盼着他别出声。
她用毯子把他裹好。她回到厨房,伸手到柜橱顶上去抓那支枪。一下没抓好,枪掉到了架子上,打碎了一个盘子和两个杯子,那声响大得惊人。她钉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怎么回事?”亨利从楼上叫道。
“我把一个杯子掉地上了。”她喊道,压不下去声音里的颤抖。
床又响了起来,她头上的地板又有了落脚的声响。现在要停止行动为时已晚。她拿起枪,打开后门,抱起乔,向车库跑去。
她跑在路上,心里一阵惊慌:她把钥匙放在吉普车里没有?她肯定放了,她向来都是把钥匙留在车里的。
她在湿泥里一滑,跪倒在地上。她的泪水一涌而出。她有一阵禁不住想待在那里,让他抓住她,像杀她丈夫那样杀死她好了;但一想到了怀中的孩子,她又站了起来继续跑。
她进了车库,打开了车门,把乔放到座位上。他歪到了一边。露西抽泣着把乔扶正,但他立刻又倒向了另一边,她跑着绕到车子的另一侧,进去,把枪放到两腿之间。
她转动钥匙。
引擎响了两声便熄了。
“拜托,拜托!”
她又打了一次火。
引擎吼叫着发动了起来。
亨利从后门跑了进来。
露西加大油门,把排挡杆推到前进挡上。吉普车从车库里跳了出来。她拉开手动油门。
车轮在泥里转了一下,便走了起来。亨利赤脚在泥地里追着车子。
她意识到他越追越近了。
她用尽全力推着手油门,几乎把那细细的杆子弄断了。她沮丧得真想高叫。亨利这时只有一码左右的距离,差不多和她拉平了。他像个运动员似的跑着,两臂活塞般地摆动,赤脚蹬踏着草皮,两腮鼓着吐气,裸露的胸膛上下起伏着。
引擎尖叫着,自动换挡时车子稍稍一震,然后便得到了新的动力。
露西又往侧面看了一眼。亨利似乎明白他就要失去她了。他向前一跃,用左手抓住了车门的把手,右手也伸了过来。他被车子拖着,紧跑了几步,几乎脚不着地。露西瞪着他那张由于用力而憋得通红的脸。
她突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她从方向盘上抽出一双手来,伸出打开的窗口,狠下心用留着长指甲的食指向他的眼睛戳去。
他松开手,摔下车去,用两只手捂着脸。
他和吉普车之间的距离迅速拉大了。
露西意识到自己在像婴儿般地哭泣。
车子驶出她家两英里,她看到了那辆轮椅。
它像一座纪念碑似的屹立在崖顶上,傲然承受着连绵的风雨。露西从一个小坡向它驶去,看见由铅灰色的天空和沸腾的大海衬托出来的轮椅的轮廓。那奇特的模样既像一个连根拔起的树留下的空坑,又像一栋窗户破损的房子——看来乘车的人曾经挣扎过一番才摔出去。
她回忆起她在医院第一次看到这辆轮椅的情景。当时,轮椅崭新光亮,立在大卫的床边,他很在行地一摆身体,坐了进去,在病房里转来转去,显摆了一番。
“这轮椅和羽毛一样轻灵——是用飞机的合金制造的。”他用不稳定的热情说着,在一排排病床间加速转动着。他背对着她,在病房尽头把轮椅停下,过了一会儿,她从他身后向他走过去,看到他在流泪。她当即跪在他面前,握住他的双手,什么也没说。
那是她最后一次能够安慰他。
在这崖顶上,雨水和海风会很快腐蚀金属,它最后会锈掉,橡胶会变脆变硬,皮座会腐烂,变成一堆破烂。
露西没有减速就驶了过去。
又往前开了三英里,她正好处于两栋房子中间时,却没有汽油了。
吉普车抖动了一下停住了。她压下惊慌的心情,竭力运用理智去思考。
她记得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人每小时步行四英里。亨利是个运动员,但他的脚踝有伤,尽管似乎痊愈得很快,但刚才追车那一段奔跑肯定又伤了,因此她应该在他到达之前有足足一小时。(她毫不怀疑他会跟踪而来——他和她同样清楚,汤姆的房子里有一部无线电。)
她还有足够的时间。在吉普车后面还有半加仑的一桶油,专为这种情况使用。她走下车,把油箱从车后取出来,打开盖子。
她想出了一个狠毒的主意,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又把油箱盖上,走到车前。她察看了一下,点火装置已经关掉,便掀起引擎盖。她对机械不内行,但她总还分得清配电器,她循着导线找到引擎,把油箱固定在轮拱旁,取下了油箱盖。
工具箱里还有一个火花塞。她把它取出来,又检查了一遍点火装置,确认已经关好了,然后便把火星塞放到油箱口,用带子固定,最后关上引擎盖。
亨利来到时,肯定会想发动汽车。他一开电门,启动马达就会转动,火星塞就会打火,那半加仑汽油就会爆炸。
不过,一小时之后,露西就会后悔自己的自作聪明了。
她身上的衣服湿透,脚下踩着烂泥,肩上又扛着死沉沉的睡着的孩子。她回头一想,感到设下的那圈套既不可靠又担风险:汽油只会燃烧而不会爆炸;如果油箱口里空气不足,甚至不会起火。更糟糕的是,亨利可能会怀疑有诈,只要打开引擎盖一看,就会卸下那颗汽油弹,把油倒进汽车的油箱,开着车来追她。
她禁不住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但觉得一坐下去,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她现在应该看得见汤姆的房子了。她不大可能会迷路——虽说原先她走这条小路没超过十次,但整座岛这么小,不那么容易迷路。
她认出了她曾和乔看见过一只狐狸的小丛林:离汤姆的家也只有一英里左右了。要是没雨的话,她现在应该已经看得见汤姆的小房子了。
她把乔换到了另一个肩头,又把枪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强迫自己向前跑。
当小房子终于透过雨幕映入眼帘时,她松了一口气,恨不得大哭一场。路程只差四分之一英里左右了——比她想象的要近。
乔也一下子像是变轻了,虽然这最后一段路是上坡路(这里是全岛唯一的一座小山丘),但她却像是三两步似的就跨过去了。
“汤姆!”她走进前门时叫着,“汤姆,噢,汤姆!”
她听到那条狗鲍勃回答的吠声。
她穿过前门进了屋。
“汤姆,快出来!”鲍勃在她脚下激动地转来转去,气咻咻地吠叫着。汤姆不可能走太远——他大概在那个户外厕所里。露西上楼去,把乔放到汤姆的床上。
无线电在卧室里,上面满是导线、表盘和旋钮,看起来十分复杂。其中有一个看着像拍报键:她试着触摸了一下,果真发出“哗啪”一声。从她记忆的深处跳出一个主意来——打摩斯电码的紧急呼救信号:SOS(那还是她从中学时读的一本惊险小说里学的)。她敲击着拍报键:三短,三长,三短。
汤姆在哪儿?
她听到了一个声响,赶紧冲到窗前。
那辆吉普车在一路上山向这栋房子开来。
亨利发现了那个愚蠢的圈套,把汽油倒进了汽车的油箱。
汤姆在哪儿?
她冲出卧室,想去关上房子的门。在楼梯顶上她停住了。鲍勃正站在一间卧室——空着的那间——敞开的门口。
“过来,鲍勃。”她说。那条狗站在原地不动,只是叫。她走过去,弯腰抱起它。
这时她看到了汤姆。
他仰卧在空卧室的地板上,眼睛茫然地等着天花板,他的帽子翻在他头边的地面上。他的夹克敞开着,里面的衬衫上有一个小小的血斑。他的手边不远是一箱威士忌。露西发觉自己在想些文不对题的事情:我不知道他那么爱喝酒!
她摸了下他的脉搏。
他死了。
想想,想一想!
昨天亨利回到露西的房子时,遍体是伤,像是经过了一场格斗。那是他杀死大卫时弄的。今天他来到了这里,汤姆的房子,他声称是来接大卫的。但他明知道大卫并不在这儿。他来干吗呢?
显然,是为了杀汤姆。
是什么在驱使他?他内心有什么目的能燃烧得如此猛烈,驱使他坐进汽车,开了十英里,用匕首捅死一个老人,又开车回去,那种平静、安详的样子就仿佛只是外出去透了透气。露西打了个冷战。
现在她只有靠自己了。
她拉着那条狗的颈圈,把它从它主人那儿拉开。出于一时冲动,她又回过身来,把老人的夹克扣上,好遮住他身体上的伤口。然后,她关上房门。她对狗说:“他死了,但我需要你。”
她回到前面的卧室,向窗外望去。
吉普车开到屋前停了下来,亨利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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