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小时卡弗里就把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全都召集了起来。重案组的两间简报室都正在使用中,所以他临时在电脑机房的一张桌子旁开了个会,而那些电脑操作员就在他们周围继续自己的工作。他把鉴证科长和那个开车送科斯特洛一家去比斯当的家伙安排在房间边上一张矮咖啡桌旁坐下。普罗迪也来了,坐在附近的一张桌子旁边,一边听他说话,一边浏览着文件。当然是劫匪案的文件,不是凯特森案子的文件,卡弗里已经检查过了。
“玛莎的父母会认为你们做了彻底的搜查吗?”卡弗里首先想对付的是鉴证科长。这是个瘦瘦的家伙,长得非常像巴拉克·奥巴马,一头短发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不像是干这一行的,倒像是一名高层次的企业律师或者医生,是他把那辆车开到萨斯米兹的鉴证科“诊疗室”并对其进行彻底搜查寻找劫匪的DNA。“他们会吗?嗯?认为你们做的已经很彻底了?他们会不会在看了科斯特洛家的奥迪之后说,‘搜得真仔细。我们对这些警察有信心。他们已经清除了所有障碍。’”
鉴证科长冷冷地盯着卡弗里,“那辆车检查过了。从头到底。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那你来告诉我。汽车的‘底’在哪里?你头脑中对底盘的合法定义是什么?车窗?排气管?”
“全都检查过了。这辆车从我那里开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追踪器。”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卡弗里在椅子上往后靠了靠,手里还转着一支铅笔。他知道自己现在很不近人情,像是个玩杂耍的,但是他真的很生这家伙的气,所以决定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那年我还在伦敦负责谋杀案件——地区主要调查组,那个时候大家都这样叫它——我认识一个鉴证科的人,级别很高,这里我就不再说他的名字了,因为说出来可能你们都知道。后来,派克汉有个傻瓜把自己的老婆杀死了。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尸体,但是案情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她失踪了,而他又被人发现想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他家公寓的墙壁上面全是血迹,中间夹杂着几枚手印。之前傻瓜先生和傻瓜夫人因为涉及到毒品,都有案底,档案里有他们的指纹——你知道我下一步要做什么了,是不是?”
“不太清楚。”
“我当时想,我应该取下墙上的指纹,跟傻瓜夫人留在档案里的指纹做个对照,如果能对上的话,就算永远都找不到尸体,最起码我们也可以对皇家检察署有个交代,于是就在公寓里拍了照,等等。然后我说的那个鉴证科的家伙就开始自由行动了。他想从墙上得到一个完美的指纹,情愿为之付出任何代价。有些指纹是很高的——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们是如何把指纹印到那么高的地方去的,或者有可能是她丈夫把她举起来那么高,反正是那个不幸的女人的指纹得有8英尺高。你们知道的,鉴证科的人应该带着垫脚板——但是这次我说的那个家伙不知道是忘了带了还是全都用上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他看到了一个松木柜子,上面放着电视,距离他想要的那些指纹大概有1英尺远。他把柜子从角落里拉出来,站在上面,从墙上采集了指纹之后,又把柜子推回原处。对上号了——就是傻夫人的指纹。但是,两天之后,一个亲戚去清理公寓,闻到了公寓里的恶臭——你们猜到了吧——就是那个柜子。打开柜子之后,那个妻子的尸体就在里面,柜子下面的地毯上还有血迹,柜子被拉出来又被推进去的时候也留下了血印。等我们再回头去找那个鉴证科的家伙时,你猜怎么着?”
“我不知道。”
“他耸了耸肩,说道,‘哦,难怪我拉它出来的时候觉得有点重。’难怪我觉得有点重!”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们这一行有些人——当然我不会对你妄加揣测——但是就是有些人视力差到连血淋淋的事实都看不到。把那么明显的罪证踢到一边,只是为了在墙上取个血手印!”
鉴证科长鼓起了嘴巴,又露出他那自认为高人一等的表情,“那辆车已经被仔仔细细地检查过,卡弗里先生。早晨汽车一送到立刻就成为我们的头等大事——你是下了紧急令的。我们把它从头到尾彻查了一遍。每一个角落。车底下什么都没有——一件反常的东西都没有。”
“你亲自监督了这次检查吗?”
“你别想在这上面挑我刺。我是不可能监督每一次检查的。”
“所以到底有没有彻查其实你也没有亲眼看到。”
“我告诉你,那辆车经过了彻底的检查。”
“那我也告诉你,你就是没有检查!起码得有点能够承认错误的风度吧!”
“你又不是我的上司。”鉴证科长指着卡弗里,“我又不是警察,我不需要按照你们的规则办事。我不知道你们这里的讯问都是如何进行的,但是我没有必要忍受这个。你这样跟我说话是会后悔的!”
“或许吧。但是我很怀疑。”他伸出一只手指着门,“请,想走就别客气。出去时别让门夹了屁股。”
“可笑!这人太可笑了。”鉴证科长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用不着你操心,谢了。我倒要留下来,反倒开始喜欢这里了。”
“随你的便,正好能让机房的姑娘们找点乐子。”卡弗里转向送科斯特洛一家人去第一个安全住所的那名司机。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身子往前倾着,胳膊肘搭在膝盖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卡弗里胸前的某个点。
“对了,”卡弗里往前探了探身子,歪了歪头,迎上司机的目光,“你怎么回事?”
“我怎么了?”
“进入一辆车之前一定要先仔细检查一遍,这应该是你专业训练的一部分吧?我想这应该是约定俗成的——不可以上一辆自己没检查过的车。这应该是一种习惯。本能——牢牢记住的东西。”
“我能说什么呢?很抱歉。”
“就这?很抱歉?”
司机吐出一口气,坐了回去。他张开双手示意了一下旁边那位目中无人的鉴证科长,“你刚刚还告诉他要有敢于承认错误的风度,现在我承认了。我就是没有检查。当时精力有点不集中,现在我很抱歉,非常对不起。”
卡弗里瞪着他,一时间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的话。这家伙说得对。而他,卡弗里,则是个混蛋:像老尼禄一样坐在角斗场中,转着那支该死的铅笔。不管他们犯下什么错,也不管他们各自有什么缺点,重要的是劫匪总能领先他们一步。这才是令人恐惧的地方。
“狗屎!”他扔掉铅笔,“全都是狗屎!”
“就算是狗屎那也是你的。”鉴证科长站起来,转向较远的那扇门,“跟我无关。”
卡弗里转过身,看到一个穿了一身黑色西装的身材丰满的年轻姑娘,正从桌子之间穿过房间。她一头金色直发,茶褐色的皮肤看上去与某个程序员差不多。他并不认识她,但是从她脸上那种犹豫不定的表情可以看出她是新来的。她手里还抓了个塑料信封。
“谢谢。”鉴证科长从她手里接过信封,“你在这里稍等片刻,不会太久,等会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那个姑娘局促不安地站在那排矮沙发边,而鉴证科长则坐下来,把信封里面的东西倒在桌面上。里面是十几张照片,他伸出指头从中挑选着。所有的照片内容都是同一辆车,但是是从不同的角度拍摄:里面,外面,后面。是一辆有着香槟色内饰的黑色汽车。正是科斯特洛家的奥迪。
“我想这应该是你要找的那个视角。”他抽出一张照片,从桌子上推给卡弗里。照片上是汽车的下面,排气管、底盘什么的。日期时间清清楚楚:昨天上午11:23。卡弗里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钟。他真希望自己服用了扑热息痛。现在不仅仅是头痛了:因为昨晚和行者在野外坐了大半宿,全身的骨头都在疼。照片上的汽车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鉴证科长说道:“有人是否应该向我道歉?或者这个要求很过分?”
卡弗里拿起照片,抓得紧紧的,拇指指甲都没了血色,“是你把车开过来的,是不是?科斯特洛家从我们这里取的车。”
“他们不想大老远跑到我们那里去。他们要去凯恩舍姆是吧?离这里比较近吧?他们觉得从你们这里取车要更方便一些。我让人把车开了过来,还以为自己是在帮你的忙。”
“交车的时候在我们办公室主任那里签字了?”
“签了。”
“肯定有人把它——”卡弗里看着照片。就是在从这到科斯特洛家中间的某地,这辆车被人动了手脚。这也就意味着——他胳膊上的汗毛竖了起来——汽车唯一一次会被人动手脚的机会,唯一一次,就是当它还在楼下停车场的时候。那可是个有安保措施的停车场,一般行人是进不去的,除非你有口令。
卡弗里睁着酸痛的双眼,看了看办公室里面的人。有授权官员也有警方人员,再加上一些附属人员,能够进出这个地方的肯定有上百人。他突然间又想起来一件事:那个劫匪为何运气那么好,竟然能够绕开所有的自动车牌识别系统设置点?倒像是他早就已经摸清了摄像头的位置。
“头儿?”
卡弗里缓缓地扭过脸。普罗迪身子前倾,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他脸色煞白,没有血色,甚至有些泛灰。他手里拿着劫匪的一封信,就是送到布雷德利家的那封,就是说要重新调整玛莎五官的那封。“头儿?”他又轻轻地叫了一声。
“嗯?”卡弗里冷淡地说,“什么事?”
“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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